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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市场监管局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理州消费者协会二〇二五年三月消费投诉举报提示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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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满意消费 共享诚信社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

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物竞发,催人奋进!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共享诚信社会,助推大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州消费者协会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议消费者——消费不盲目,法治相伴随

1.按需消费不盲目。消费要着眼自身实际需要,结合自身经济状况,不盲目跟风、不被所谓的潮流和促销活动冲昏头脑,避免因冲动消费而造成资源浪费和经济负担。消费渠道要正规,货比三家选好质量关、价格关、售后关,优选高性价比、首选绿色节能环保的商品和服务。

2.依法维权不退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主动索要消费凭证,清晰自身权益保障,了解消费风险隐患,遇到侵权行为时,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等不法行为,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发声出力。

3.文明消费不止步。尊重商家劳动和服务,遵守消费秩序和规定,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秉持诚信原则,不进行欺诈、恶意差评等行为,如实反馈产品或服务体验,不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恶意退货,摒弃不文明的消费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氛围。

二、倡议经营者——诚信不宰客,公平赢市场

1.诚信经营不宰客依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不做虚假宣传,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提供相关凭证,主动告知消费情况,做到诚实守信经营,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以诚信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任。

2.保质保量不懈怠。积极参与放心消费、满意消费行动,打造特色品牌、特色商圈,主动向社会做出“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承诺,自觉遵守承诺规范,不断提升消费满意度。

3.公平竞争不折腾。不诋毁同行,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相互排挤,与同行携手共进,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规范和企业自律,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共筑满意消费,营造安全满意消费环境。

三、倡议社会各界——监督不缺位,共治促公平

1.媒体监督不松懈及时曝光不良消费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优化服务。加大对消费维权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

2.行业自律不推诿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与标准,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加强对会员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行业规范的企业进行惩戒,维护行业整体形象和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市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3.政府服务不缺位加大对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效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台促进消费的政策举措,为大理消费市场的繁荣提供有力支持。

同舟共济扬帆起,携手同心筑满意。消费者是市场活力的源泉,行业协会是行业进步的桥梁,经营者是优质服务的关键。让我们以诚信为基、文明为先、责任为本,共建满意放心消费环境,共享文明诚信大理荣光!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理州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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