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寒假又准备过年,这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但在享受假期的时候,家长和孩子们都要时刻牢记“安全绝不放假”!下面这4起交通事故涉未成年人横穿马路,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转弯不让直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事故教训深刻,希望所有家长和孩子都能引以为戒,平安出行。
案例一:未成年人“奔跑式”横穿马路
2021年11月13日,在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农贸市场附近道路,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与儿童相撞的交通事故。儿童赵某某过马路不注意观察,径直“奔跑式”横穿马路,与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
2023年6月10日,杨某某驾驶云L**R**号小型越野车,沿永平县博南镇银河西路由西向东行驶,19时43分,行驶至新民街与新华街交叉口处左转进入新华街时,碰撞到刘某某(未满12周岁)骑行的沿新民街由西向东行驶的自行车,造成刘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三: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转弯不让直行……
2023年8月27日,施某某驾驶云LVF***号轻型仓栅式货车沿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15时49分许,行驶至博南路与永达路交叉口处时,与沿永达路由西向东行驶左转并入博南路杨某某(未满16周岁)骑行的云L213***号共享电动自行车(载黄某某)发生碰撞,杨某某、黄某某两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杨某某、黄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四: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
2025年1月8日16时27分,穆某(15岁)驾驶云LNR***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8岁的穆某某(两人都未戴安全头盔),行驶至永平县水泄乡义利古公路K7+500米处会车时,与对向段某某驾驶的云L09***号仓栅式低速货车相撞,造成穆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每一起交通事故后果十分惨痛,请家长和孩子一定要绷紧交通安全弦,把握交通安全主动权:
1.禁止未成年人违规、违法驾驶:未成年人年龄小,心智不成熟,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行驶,驾驶机动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未成年人酒后驾驶安全隐患更大,家长们有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提醒,教会他们对人对己负责任。
2.切勿无证驾驶: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没有受过正规的、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系统培训,不懂正确的操作方式,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处置不当,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家长在假期的时候,要把车子和车钥匙管理好,不要让未成年人独自驾驶车辆出行。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盲区很危险,请远离: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如大货车、大客车等)在转弯时由于“内轮差”(车辆转弯时内前轮转弯半径与内后轮转弯半径的差)较大,会形成一个致命的“转弯盲区”。家长要告诫孩子在路上遇到大型车辆,一定要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就是要离大车远一点,以防其突然转弯将自己卷入车底。
4.切勿乘坐违法载人车辆:切勿乘坐违法载人车辆。违法载人危害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平时出行一定要选择乘坐正规、合法车辆,切勿乘坐“黑车”、超员等违法载人车辆。
5.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才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作为家长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考取相应的驾驶资格证,家长们不仅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也要给孩子做好安全防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