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运行秩序、做好航班正常工作的若干措施》(民航发〔2012〕100号)、《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和大理州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理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于2024年03月13日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
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航班延误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在极端天气、流量控制、设备故障等情况下,大面积航班延误不仅影响旅客出行,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大理机场作为大理州重要的交通枢纽,承担着大量的旅客和货物运输任务,面对航班延误的潜在风险。2023年1月25日大理机场在州、市两级政府大力支持下妥善处置了一起大面积航班延误事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提高大理机场应急响应能力,在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机场造成的影响,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确保机场运行顺畅有序,结合1.25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经验对《大理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预案》修订的指导思想
此次《预案》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联动始,终将航空安全和旅客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不发生次生事故,保障机场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优先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确保旅客在延误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心理安抚,通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提前识别可能导致大面积航班延误的风险因素,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延误发生的可能性,建立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航班延误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协同配合,快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多部门、多层级、跨区域的协调机制,确保各方力量能够高效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同时,紧密围绕大理州高质量发展战略,通过完善应急预案,增强机场运行韧性,助力大理州旅游业及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的航空出行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三、《预案》修订的基本框架
《预案》的基本框架包括总则、应急响应等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等七个部分。每个部分都详细规定了应对大面积航班延误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流程,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1.总则部分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为后续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基本指导。2.应急响应等级部分根据航班延误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Ⅲ级、Ⅱ级、Ⅰ级),并详细规定了每个等级的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部分明确了由大理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领导的应急处置指挥部,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能够高效协同。4.应急响应部分详细规定了预警发布、分级响应、响应内容与协调联动、响应级别变更与解除等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在航班延误发生后能够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5.后期处置部分包括总结讲评和奖惩机制,确保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能够总结经验教训,并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6.宣传培训和演练部分要求各部门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7.附则部分规定了预案的编写与审批流程、解释部门以及应急响应报告单的格式和内容。
四、《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职责。成立由大理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人民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大理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新闻办、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州气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大理站、大理机场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的最高指挥、协调、决策机构。大理机场Ⅱ级联动处置由大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大理机场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Ⅰ级联动处置由大理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总指挥,大理机场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二)更新了民航局相关法规依据。修订了原《预案》1.2编制依据中的《规范运行秩序、做好航班正常工作的若干措施》(民航发〔2012〕100号)替换为《航班正常管理规定》(CCAR-300)。
(三)对机场联动处置(Ⅲ级)启动条件进行修订。原《预案》大面积航班延误的判定标准是:大理机场某一个时间点延误4小时以内出港航班超过(含)5班或者旅客滞留人数达到500人次。修改为机场某一个时间点延误4小时以内未出港航班超过(含)5班或者旅客滞留人数达到500人次。
(四)调整优化了成员单位及职责。按照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新的职能职责,对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适当调整,成员单位新增州委网信办、大理站,对州政府新闻办、州委网信办、大理站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修订和明确,将原《预案》州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调整为州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增加州委网信办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大理站负责协调昆明铁路局,配合做好滞留旅客转运工作。
(五)明确了后期处置的工作流程。后期处置部分包括总结讲评和奖惩机制。在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召开处置工作总结会议,各单位应根据处置状况,统计有关数据,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在规定时限内向领导小组报送书面总结。在处置工作中保障有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领导小组、民航有关上级部门、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等应给予其奖励;在处置工作中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分;若情节较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规定了预案的编写与审批流程、解释部门以及应急响应报告单的格式和内容。本预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分预案。根据机场运行保障的需要,适时组织进行修订。本预案编写或修订完成后,提交州政府办公室、州应急局审核,由大理州政府批准发布实施,并报云南监管局备案。各部门处置预案的检查与修订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修订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