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定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云环通〔2020〕142号)相关要求,大理态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简称“态茂公司”)向我局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2025年2月14日我局依照程序组织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单位代表及专家对态茂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评审,并出具专家组审查意见。经州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初审、专家组审查符合延续换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条件和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态茂公司延续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一、基本情况
大理态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云南海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依托《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开展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设施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经济开发区上登工业园区加工工业小区。2020年12月28日,态茂公司取得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32901MACN904F7Y001V;2021年3月24日首次取得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Y5329010002,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900-052-31),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经营规模为40000t/a,有效期至2025年3月27日;2021年8月27日,态茂公司自行组织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2023年8月30日,态茂公司取得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关于《大理态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三版)》的备案意见,编号532901-2023-032-L;2023年9月1日,经我局同意单位名称由“云南海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变更为“大理态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吉中”变更为“韦一君”,并换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态茂公司持证运行期间依法依规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收集的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利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未受到环境处罚。
二、经营范围
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HW31含铅废物(900-052-31)40000t/a;有效期:2025年2月26日至2028年2月25日。
三、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9日-2月25日
联系电话:0872-2316716、0872-2316718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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