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2024年度,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水利规划工作扎实开展、水利建设投资全面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明显、农村水利工作务实高效、水资源管理持续加强、河湖长制工作亮点纷呈。依法行政、依法治州,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高位推动,法治水利建设成效明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对水利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学习。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始终保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忠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推动全面依法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在水务系统落地见效。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布置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注重专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紧抓“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汛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关键节点,锚定取用水对象开展精准普法,通过悬挂条幅、摆设展板、设立站台、发放资料、现场答疑、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水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先普法、让涉水对象提高守法意识,依法依规经营。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压实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云办发〔2017〕51号)《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云治省委〔2021〕5号)《中共大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大治州办〔2023〕7号),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
(四)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利企便民,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深化“一站通办”,推进大厅办事“只进一门”。深化全程网办,推进网上办事“只进一网”。深化指尖办事,推进掌上办事“只进一端”。深化就近能办,推进自助办事“一机办理”。深化接诉即办,推进回应诉求“一线应答”。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重构业务流程,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2024年完成行政许可审批35件。
(五)积极配合立法工作。及时反馈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意见建议。按职责分工并结合行业管理规定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配合州人民政府做好民宿酒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结合部门职责,抓好自备水源取水许可、安装计量设施,依法依规取水。
(六)守正创新,精准普法出实效。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普办〔2024〕6号)要求,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做到普法“进村”“入户”“到人”。
(七)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大理州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州水务局4月9日至10日,对12县(市)水务局、局机关规计科、水政科等科室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行政执法案卷集中开展评查,按县市(科室)自评、州评查小组抽查总评的方法步骤开展评查。评查中主要从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处罚对象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评查,评查中坚持“一案一问题清单”、现场反馈评查情况、通报评查结果。被评查的60个案卷,18卷优秀,37卷合格,5卷为不合格。涉企案卷47卷。参加州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送的3个行政处罚案卷,1件评定为优秀、2件评定为良好。
(八)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2024年度执法人员信息、取水、水土保持等行政执法信息。2024年完成行政许可审批35件,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6件、取水许可13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5件、防洪评价审批1件。
(九)抓好州人大“三问一评”工作监督落实。州水务局按照全州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和规范酒店与民宿发展试点工作相关要求,自2023年12月起全面开展酒店与民宿自备水源清理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作安排部署,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大理市、巍山县、宾川县、鹤庆县等县市开展专题督导调研,并采取周调度、旬分析、月通报等方式进行跟踪落实。各县市水务局迅速行动,联合自然资源、乡镇、村组等各级力量,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按照“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合理取用地下水”“封填一批,使用一批,备用一批”的原则深入开展排查登记及分类处置,截止11月底,全州共451户酒店、民宿自备水源已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州人大“三问一评”工作监督测评结果为满意。
(十)严格水行政执法监管力度。针对机构改革带来的州(县、市)执法队伍无编制、无专职执法人员、缺装备等实际困难,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抓住洱海流域执法、河道非法采砂等重点,依据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举报、上级交办、其他单位移交等梳理问题线索,做到“问题应查必查”“案件当立必立”,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33件、结案28件,处罚金额72.89万元。其中洱海流域行政执法办案8件,处罚金额59.129万元。巡查河道长度15603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475.88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700个。出动执法人员2710人次、车辆1078车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数量15次。
(十)落实公职律师聘任制度。根据中共大理州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州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大治州办〔2023〕6号),以外聘法律顾问为主体、以公职律师为补充,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其作用,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一)依法开展行政救济。依法开展涉水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过程”执法制度,提高执法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公正性。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二)着力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水事纠纷排查化解。抓住“两会”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自下而上开展水事矛盾隐患排查,全州未发生水事纠纷。
(十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承办的21件(4件协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的20件(协办3件),B类的没有、C类的1件(协办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结果为A类,面商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在办复工作中,我局结合中央、省、州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契机,加大了提高解决率的工作力度,把代表的建议、委员的提案与水利建设计划紧密结合起来,把建议(提案)挤进计划盘子的都将其列入计划,扎扎实实地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解决提供规划支撑。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2024年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需要我们做的工作还很多,水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治建设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虽然开展了不少工作,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合理安排普法内容,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增强普法内容的合理性和感染力还不够。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多、水利建设项目多、投资任务重,执法队伍不健全,执法人员法律专业人员缺乏,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州水务局将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水务系统法治建设力度,统筹推进组织全州水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抓好中央、省、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按照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建设项目论证管理,强化涉水事项行政许可监督,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水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州、依法治水工作,努力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大理州水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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