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及省级冬春救助救灾物资分配下达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4〕170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4〕172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拨冬春救助物资的通知》(云应急函〔2024〕208号)文件,先后下达大理州中央、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共计2129万元,冬春救助省级救灾物资棉被2000床、棉大衣2200件。为做好我州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按照应急管理部中央冬春救助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我州各县市上报需救助人口数量和日常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两个因素,拟将冬春救助款物分配至十二县市。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大理市12.61万元,漾濞县252.76万元,祥云县147.12万元,宾川县203.22万元,弥渡县390.62万元,南涧县244.47万元,巍山县45.55万元,永平县25.12万元,云龙县102.26万元、棉被230床、棉大衣630件,洱源县132.24万元,鹤庆县96万元、棉被1000床、棉大衣1000件,剑川县477.03万元、棉被770床、棉大衣570件。
截至目前冬春救助款物已发放至我州需救助困难群众手中,惠及我州需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247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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