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宿经营管理,保障住客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2日18:00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一)信函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请在信封上标注“《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建议”字样),邮编671000。
(二)电子邮件:dlzwljhgk@163.com。
(三)联系电话:0872-2316206;传真:0872-2316055。
2024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