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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7007/2024-00108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市场监管局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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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我旅游形象,现对全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政策提醒告诫: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依法明码标价。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相应项目。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对政府定价项目擅自涨价,不得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收取未经标明的费用。

三、在销售节令商品、高端烟酒茶、各类预付卡等节日特色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严禁哄抬价格、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各景点景区、宾馆酒店等旅游相关商品和服务收费要落实价格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落实优惠、减免措施。严禁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落实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 

、完善售后服务。重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者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积极倾听消费者声音,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退款、服务质量等问题,维护消费者合理、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提升行业形象。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切实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秩序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生活必需品、涉旅经营户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查处。对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处罚信息将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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