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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452H/2024-0001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主题词: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农字 〔 2024〕 11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州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 来源: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 【字体: 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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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站所:

现将《2024年全州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印发后,各项工作由对应责任科室(单位)推进落实,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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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州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州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守牢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全年完成农林牧渔总产值790亿元以上,努力推动“三农”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新提升。

一、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确保粮食生产丰产增收。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油播种面积,确保实现粮食播种面积450亩、总产171.5万吨。坚持数量、质量和效益并重,稻谷播种面积稳定在66万亩以上。调优玉米、马铃薯结构。稳定籽粒玉米面积,增加鲜食玉米、青贮玉米面积,确保玉米播种面积稳定在218万亩以上。全面开展单产提升示范样板创建活动,州级创建1500亩以上单产提升示范样板,每县市创建提单产面积不少于2000亩,每个乡镇创建1100亩以上规模化单产提升示范样板。统筹用好各项支持政策,围绕良种推广、良法配套,集成推广科技增粮措施力争2024年全州粮食单产整体提升2公斤(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牵头负责,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州植保植检站、州种子管理站等配合落实)

(二)扩大油料种植面积。多途径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确保大豆播种面积达5.9万亩,其中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89万亩。因地制宜抓油葵、夏油菜等春夏播油料作物生产,全年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20.6万亩(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牵头负责,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州植保植检站、州种子管理站等配合落实)

(三)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加强与水务、气象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干旱、洪涝、风雹、低温等农业气象灾害,加强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及时落实防控技术措施。突出抓好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马铃薯晚疫病、红火蚁等病虫疫情防控,确保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牵头负责,州植保植检站、州种子管理站等配合落实)

(四)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优化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措施强化能繁母猪生产监测预警,引导养殖场户合理把握生产节奏,持续保障猪肉供应安全。稳定牛羊肉生产,提高肉牛良种覆盖率,加快优质育龄母牛扩群增量,加强牛冻精改良监管,提高肉牛出栏,增加牛肉产量。扎实推进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工作,确保2024年全州血吸虫病达到消除标准。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抓实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和免疫监测工作。积极创建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提高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理率,抓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牵头负责,州家畜繁育指导站、州畜牧工作站、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配合落实)

(五)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抓好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落实。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积极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拓展渔业发展空间,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确保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7.41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5.5万吨。大力发展设施渔业,提升特色渔业发展水平(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牵头负责,州渔业工作站配合落实)

(六)统筹抓好果菜生产。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主要农产品信息采集监测和分析预警,落实生产、流通、安全、调控等措施,确保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稳定蔬菜、水果种植面积,持续推进蔬菜水果产业提质增效,稳定供应能力(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牵头负责)。

二、抓好耕地保护建设

(七)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有针对性地开展提质改造建设,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有效扩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24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0万亩,规范上图入库,抓好建后管护(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牵头负责)

(八)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规范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期监测和年度调查评价,集成推广耕地质量提升措施,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牵头负责,局环境资源科、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等配合落实)。持续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密日常巡查抽查,严防问题回潮反弹。因地制宜推进撂荒耕地利用,分类做好复耕生产(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局环境资源科牵头负责)。力争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并形成阶段性成果(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牵头负责)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九)抓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农民增收。压紧压实州、县、乡(镇)、村以及挂包单位、驻村工作队防止返贫工作责任,持续完善线上网络、线下网格监测预警体系和动态排查机制。发挥好“政府救助平台”的作用,对有返贫风险的监测户“应纳尽纳、精准帮扶、稳定消除”,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落实好“一对一”帮扶,完成全州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动态清零(局信息统计科牵头负责)。抓实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局发展规划科、信贷扶贫科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局相关科室、站所配合落实)。推动部门责任落实,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局行业扶贫科牵头负责)

(十)分类落实产业帮扶。加强帮扶产业常态化风险监测,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要求,开展帮扶产业项目和经营性资产专项整治、分类指导,推动帮扶产业项目提档升级、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局规划项目科牵头负责,局发展规划科配合落实)完善好联农带农机制,将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安排财政支持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5%53%,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100%纳入联农带农机制(局发展规划科、局规划项目科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局信息统计科配合落实)

(十一)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扩大优势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抓好沪滇、闽滇劳务协作,积极对接省内外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加大稳岗拓岗工作力度。落实好雨露计划政策,开展就业“百日攻坚行动”“春风行动”,强化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管理,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确保年内完成农村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8.3万人以上,力争在就业的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双提升(局行业扶贫科牵头负责)

(十二)抓实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重点帮扶。突出抓好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帮扶等重点工作,加大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工作力度,凝聚合力促进协同发展。按照项目建设时序进度要求,切实抓好2024年沪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局扶贫协作科牵头负责)。继续压实单位定点帮扶“帮县包乡带村”工作责任,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局社会扶贫科牵头负责)。持续落实好“先富带后富、坝区带山区、龙头带农民”帮带模式,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7个乡和54个村作为重点,按照一乡一规划、一村一方案,优先给予产业、财政、金融、科技、就业和乡村建设政策支持。落实好州县领导、州级部门、金融机构挂钩机制(局信贷扶贫科牵头负责,局信息统计科、规划项目科、扶贫协作科、社会扶贫科、行业扶贫科等配合落实)。持续抓好省级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帮扶,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和产业配套,确保“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局项目规划科牵头负责,局扶贫协作科、行业扶贫科、信贷扶贫科等配合落实)

四、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十三)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持续抓好宾川水果、漾濞核桃、南涧茶叶一县一业示范县永平、弥渡、巍山一县一业特色县巍山肉牛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积极争取实施乳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夯实绿色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切实抓好“8+1”万头奶牛示范牧场项目,力争2024年全部建成关牛。承办好南方乳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牵头负责)。加快推动2023全国土特产集中签约项目落实,积极争取筹办2024年全国“土特产”集中推介活动,协同筹办“金花村播大赛”,为“土特产”代言(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牵头负责)实施好鹤庆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弥渡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宾川县宾居镇(二期)和大理市喜洲镇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抓好以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为重点的小众精品农业资源开发,积极推进贡菜、柠檬等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发展规划科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抓实稳烟区、稳烟田、稳烟农体制机制,继续巩固提升烟草传统支柱产业(州“两烟”生产协调工作专班牵头负责)

(十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以蔬菜、水果、花卉、小浆果、畜禽、渔业等为重点,依托现有低端设施提质改造,加快高端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统筹利用衔接资金,建设一批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加大产地冷链物流运营服务主体培育,引导龙头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平台企业等主体延伸产地冷链物流服务链条,培育壮大一批具备产地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牵头负责,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州畜牧工作站、州渔业工作站配合落实)。

(十五)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用好农产品加工投资奖补政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提升农产品加工整体水平,力争2024年全州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升至2.31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牵头负责)。

(十六)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推进农业企业倍增,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牵头负责)。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引导合作社加强联合与合作,依法自愿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区域性联合、行业性联合、多主体融合(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负责,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配合落实)切实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局法规与科技教育科牵头负责,州农广校配合落实)

(十七)推进农业品牌建设。运用好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加大品牌宣传与市场推广,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各类重要展会,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打响以“大理”冠名的特色农产品系列品牌(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牵头负责)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新增认证绿色有机及名特优新农产品90个。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广运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负责)

五、强化农业科技和基础支撑

(十八)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深化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共建,持续加强与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云南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交流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院士(专家)工作站人才链、资金链、信息链优势,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州农科院牵头负责)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好农业科技服务团作用,服务好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抓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局法规与科技教育科牵头负责,相关站所配合落实)

(十九)推进种业振兴。抓好全州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自主创新,保持水稻、大麦、蚕豆、玉米等品种选育的省内竞争优势,加大经济作物、特色花卉、地道药材等地方特色优质资源的引育、收集、驯化和评价利用工作。抓好祥云县、弥渡县省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加强种子企业培育管理(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牵头负责,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州种子管理站等配合落实)。开展好诺邓黑猪遗传新资源申请认定工作,建立完善邓川牛、大理马、云南驴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体系,持续打造无量山乌骨鸡、云南白鹅等地方特色畜产品和特色品牌(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牵头负责,州家畜繁育指导站、州畜牧工作站等配合落实)。开展祥云、巍山、鹤庆3个县各1万亩的省级2024年生物育种示范推广项目,持续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局法规与科技教育科牵头负责)

(二十)加快推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新型农机产品、农业设施装备的示范推广应用。开展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培育行动,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开展祥云、南涧等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抓好弥渡玉米、洱源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各县市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牵头负责,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六、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

(二十一)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州市联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协同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常态化监管,持续巩固禁渔成果。抓实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持续开展土著鱼类保种繁育工作。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牵头负责,州渔业工作站配合落实)

(二十二)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实《大理州“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实施,以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养殖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强化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减污降碳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洱海流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方案、畜禽粪污收集提升试点等为抓手,持续推进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业转型发展(局环境资源科牵头负责,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配合落实)。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牵头负责,州畜牧工作站配合落实)

(二十三)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绿色高效农业机具,因地制宜发展稻渔共生、粮畜果等生态种养(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法规与科技教育科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州农广校等配合落实)。积极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建设(局发展规划科牵头负责)

七、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二十四)统筹推进“千万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千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重点任务,加快完善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乡级村级建设清单,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抓好乡村振兴示范村和整治提升村建设(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规划项目科、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等科室配合落实)。抓好20个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局信贷扶贫科牵头负责)。统筹开展新一轮“乡愁大理•最美乡村”推选活动(州委农办秘书科牵头负责)

(二十五)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农村改厕,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20563座、自然村卫生公厕218持续推进厕所问题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服务和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协同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加快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建立健全常态化清洁制度,有序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配合落实)。抓好12个绿美乡镇、16个省级绿美村庄、900个州级绿美村庄创建(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负责)

(二十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总结推广基层治理经验,创新运用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宣传推介乡村治理典型。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持续整治高额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问题加强对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能力素质培训(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负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州委农办秘书科牵头负责,局信息统计科配合落实)

八、稳妥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七)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推广使用土地经营权出租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日常变更工作机制,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建立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负责,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配合落实)。

(二十八)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制度,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受理审批,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住房需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专项整治“两项试点”改革,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试点改革工作任务(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负责,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配合落实)。

(二十九)管好用活农村集体“三资”。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用活农村集体“三资”。切实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持续推进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整州试点工作(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负责,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配合落实)。

(三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持续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千员带万社”行动,切实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大力推行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鹤庆县、永平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3.5万亩(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负责,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配合落实)。

九、强化支撑保障

(三十一)强化乡村振兴统筹协调。健全乡村振兴推进机制,落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以及乡村建设工作指引,及时跟踪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局督查科牵头负责)。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局考评科、州委农办秘书科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相关科室配合落实)。扎实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局发展规划科牵头负责)

(三十二)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实施好“神农英才”计划专项、苍洱霞光人才计划兴农科技名人专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耕耘者振兴计划”,组织冬春农民大培训(局人事老干科、法规和科技教育科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州农广校配合落实)。做好2024年乡村工匠培育认定工作(局行业扶贫科牵头负责)。围绕每个村重点培养35名致富带头人目标,抓实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认定工作(局信贷扶贫科牵头负责)。

(三十三)健全多元投资渠道。协调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加大财政对乡村振兴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力度(州委农办秘书科牵头负责,局计划财务科、规划项目科配合落实)。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持续完善“政银担”合作州委农办秘书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局计划财务科、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配合落实)。抓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局信贷扶贫科牵头负责)。落实中央和省级农业保险保费以奖代补政策,稳步扩大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巩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整治成果(局计划财务科牵头,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等配合落实)。强化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加大规模种养、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现代种业等全产业链招商引资(局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牵头负责)。强化督促指导,统筹抓好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完成100亿元以上农业投资(局发展规划科牵头负责)。

(三十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私屠滥宰、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农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推进农业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和法治宣传教育(局法规与科技教育科牵头负责,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州种子管理站、州植保植检站、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等配合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局法规与科技教育科牵头负责)。抓好农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负责)

(三十五)抓实行业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好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机、农药、渔业渔船、畜禽屠宰、农村沼气和畜禽粪污收集池等重点领域安全,突出抓好源头管理、宣传教育、风险防控、应急演练、应急值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各科室、各站所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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