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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大理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州城市供水、排水、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建设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定、颁布和组织。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老干科(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科技技术科、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名城与传统村落科、建筑市场监督科、城市建设与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抗震防震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两污”治理办公室。
我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动行业经济发展破困突围。全面加强项目工作,重点围绕国家支持的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以及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包装争取项目,2024年,全州住建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100亿元。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我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计划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50亿元。全力推动房地产投资,全州商品房销售面积计划完成83.26万平方米,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全年计划增5%。继续为全州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推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县市出台鼓励购房消费的政策措施,缩短去化周期;紧抓旅游业复苏机遇,与文旅推介、招商引资等工作融合,做好商品房对外营销工作,积极开拓外销市场、促进住房消费;举办好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引导推广“我在大理有个家”小程序,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多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商品房展销活动。全面完成保交楼,精准细化“一楼一策”,积极落实保交楼配套融资贷款支持,2024年底前完成剩余7个保交楼项目1361套保交任务。加快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推动2个未交楼项目尽快复工复产、9月底前批量交房,9个已交房未办证项目12月底前完成办证销号,同时做好常态化隐患排查,防止出现遗留问题长期搁置和新增烂尾项目。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24年全州开工建设471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发放租赁补贴3835户。
3.抓实洱海保护城镇截污治污。继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级“两污”设施专项督察等督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优化完善环湖截污工程运营收费机制,建立洱海流域治污收费集中平台。加快天井污水处理厂、大理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度。编制大理州洱海流域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持续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和管网提升改造。
4.推动城乡“两污”治理和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加快推进源头排水整治、管网错漏接管网改造,提升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5%目标。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
5.推动城市更新和居住品质提升。全面推动美丽城市建设攻坚行动,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继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个小区、1271户,全面完成2023年70个小区、5741户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启动实施437套城市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做好完成2023年度省级绿美城市和社区奖补申报、组织2024年州度创建,推进绿美城市点位、绿美社区点位建设。持续扩大机关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工作,完成200家单位拆墙透绿工作。继续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和复查,加快弥渡、南涧、鹤庆、巍山、永平、漾濞、祥云7个县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大理市确保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
6.抓实村镇建设和防震减灾工作。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发展现代宜居新农房,提升乡村风貌,建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指导云龙县继续做好乡村建设评价,继续实施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预计实施不少于1000户。做好大理漾濞6.4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7.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水平,加快推进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历史建筑的资源普查、列级保护工作。
8.加强行业科技技术支撑,全面提高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水平,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8%以上;星级绿色建筑大理市2个,其他11县、经开区各1个;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比,宾川县、祥云县、鹤庆县达到50%,经开区达到40%,其余县达到35%。
9.夯实行业安全发展基础。紧盯住建领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和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四名一传”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等安全生产工作,较真碰硬开展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全面提升斗争本领,坚决防止住建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9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94.9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701.94万元,下降23.4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虽然2024年所承担的重点任务较多,但在往年的基础上国家减少了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和农危改等的计划数和资金的投入,配套资金相应减少,造成财务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9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4.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701.94万元,下降23.4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虽然2024年所承担的重点任务较多,但在往年的基础上国家减少了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和农危改等的计划数和资金的投入,配套资金相应减少,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94.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9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9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71.95万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140.0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529.99万元,下降31.74%,主要原因是:大理州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编制2023年度已完成,2024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任务数减少、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还本付息州级补助资金减少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3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支出。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0.7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管理的无固定收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缴纳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71.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7.01万元,主要用于农危改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城乡业务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
“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农村危房改造”101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还本付息州级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0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共1个,金额共计37.0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农危改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8.60万元,下降68.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43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7.60万元,下降8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7.60万元,下降8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人防机构改革,人防应急指挥通信车等3辆随职能划转至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对应减少。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有4个,分别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还本付息州级补助资金1013.00万元、农危改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37.01万元、城乡业务建设专项资金60.00万元、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30.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还本付息州级补助资金1013.00万元。
绩效目标:按《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实施协议》支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省级示范村省级统贷资金,按上半年、下半年分别支付统贷本金及利息1013.00万元。
项目2:农危改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37.01万元。
绩效目标:按贷款协议,及时、据实偿还2024年农危改农户贷款州级贴息及风险补偿金37.01万元。
项目3:城乡业务建设专项资金60.00万元。
绩效目标:推动住建行业经济发展破困突围,重点围绕国家支持的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以及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包装争取项目,加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出台鼓励购房消费的政策措施,缩短去化周期;与文旅推介、招商引资等工作融合,做好商品房对外营销工作,举办好房地产交易展示会,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多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商品房展销活动。全面完成保交楼,加快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抓实洱海保护城镇截污治污,加快推进源头排水整治、管网错漏接管网改造,提升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市更新和居住品质提升,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启动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持续扩大机关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工作,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和复查,抓实村镇建设和防震减灾,建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项目4: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30.00万元。
绩效目标:对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开展研究、调查、普查,制定行业标准,聘请国内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评估,做好项目储备,为申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列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组织住建领域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6.62万元,下降21.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对应办公费、差旅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06.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61万元,固定资产83.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7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6.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06.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398.44平方米,账面原值2358.03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20.9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20﹞28号)
(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通〔2021〕51号)
(三)《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历史风貌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6月,大理州成功申报为全国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大理州以“历史文化名城示范带”沿线的7个县市67个中国传统村落为重点,加大政策、项目整合力度,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信贷资金,集中实施传统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提升、村庄风貌整治、数字化建设、消防设施提升、历史要素保护修复等项目,努力带动全州主要传统村落集聚区域整体保护。2022年、2023年,剑川县、云龙县分别成功申报为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先后获得省级补助3000万元、2000万元,2县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2024年,将继续开展州级、县级传统村落申报评定工作,加大全州空白乡(镇、街道)普查,深入挖掘、真实保护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推进资源调查、名录保护体系建立和传承认定工作。加强传统村落风貌管控,根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保护修缮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不断加强传统村落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和公共环境整治。
五、项目实施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继续对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开展研究、调查、普查。制定行业标准,聘请国内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评估,做好项目储备,为申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列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组织住建领域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专业人员技术水平。积极探索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模式,基本实现大理州传统村落“集群示范、整体保护、连片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适时开展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开展研究、调查、普查。
(二)聘请国内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评估,做好项目储备,为申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
(三)组织住建领域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四)探索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模式,基本实现大理州传统村落“集群示范、整体保护、连片发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由住建部门牵头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在项目申报、机制完善、要素保障、产业发展、企业参与等方面合力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村民自愿、专家指导”的保护机制,高度重视支持社会参与及学术研究,积极搭建专家技术平台,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三)督促县市、乡镇严格执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村庄规划等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五个一”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体系,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协同机制,引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
(四)按照合规化保护、合理化利用、活性化发展的思路,着眼于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传统民居和多彩的民俗文化,适度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建立保护和利用之间合理的利益链接机制,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让保护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村民。
(五)充分利用自然、人文等各类资源禀赋,培育主导产业,提供优势特色产品,加快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传统村落申报评定“一村一品”专业村、创建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精品村及美丽村庄,激发村落活力,促进农民增收。
(六)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全方位展示传统村落魅力,描绘保护发展传统村落的美好蓝图,提高广大群众和外界对传统村落文化资源的认知和了解,不断增强全民保护传统村落的行动自觉。
第三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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