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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剑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
2.负责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剑川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评价考核办法、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规划执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落实剑川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剑川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授权,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负责执法监测工作。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2.组织协调开展剑川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追究。
13.组织开展剑川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在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下,开展联动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4.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5.完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和剑川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教育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股(监测与法规股)。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县委全会、人大会议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谋划,努力工作,全力完成县委全会、县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和州下达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各类提案和议案。
2.聚焦重点领域整治,进一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强化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防控,确保冬春空气质量优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同步推进问题排口整治,进一步提升截污、治污能力,削减进入水体污染负荷。围绕尾矿(渣)库等重点部位,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积极谋划,推进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修复治理,引入有实力的经营主体,力争实现尾渣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3.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反馈问题等突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倒排进度,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保质保量完成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彻底销号,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4.深入推动生态建设。一是持续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进一步加大《剑川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实施力度,持续抓好各项年度任务落实。二是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机制,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管控。三是切实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进一步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确保考核取得好的成绩。同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的争取力度,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全力做好基础工作,做实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
5.切实强化环保服务意识,全力配合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依法与效率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向上争取资金的项目,属本级审批的,做到及时受理及时依法审批,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按照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衔接汇报。二是认真解决群众环境投诉和调处环境污染纠纷,做到信访办结率100%,回访率100%,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三是深化生态文明宣教工作,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多渠道拓展生态文明宣传和环保领域普法工作。
6.扎实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强化环境监测和危险废物管控。一是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责任,贯彻落实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和排污许可专项执法,使全县排污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切实提升。二是继续做好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完成实验室程序文件等各类新版本改版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监控,及时掌握水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化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医疗废物废水规范管理,规范收集、及时转运、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加强医疗废水监管,严格规范处置医疗废水,落实医疗废水应急处理要求。
7.加强向上对接,争取项目支持。一是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围绕剑湖保护、土壤修复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的短板弱项,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做实项目的谋划、包装和资料上报等前期工作。同时加强同省环科院等技术单位的对接,争取得到更多技术支撑。二是积极向上对接,围绕上级资金支持倾向,积极向省州相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得到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通过“谋项目”、“寻发展”、“求合作”多渠道争取资金,进一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需求。
8.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生态。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二是深化服务引领。找准党建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深化拓展“双报到双服务”实践活动。三是营造廉政氛围。深耕“清廉剑川”建设,构建全局清廉格局。抓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廉政建设融入机关建设、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等生态环境事业发展全过程,绘就生态环境清廉底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其中参公事业管理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4.4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72.60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机构改革转隶人员1人,外单位调入人员1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招考录用人员转正后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4.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4.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72.60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机构改革转隶人员1人,外单位调入人员1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招考录用人员转正后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4.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4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69.60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机构改革转隶人员1人,外单位调入人员1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招考录用人员转正后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6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00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的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92.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等支出。
6.“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正常开展支出。
7.“21111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8.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支出。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5.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50万元,增长1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50万元,下降2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范围及标准,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2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2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导致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剑川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剑川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剑川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36.00万元。
绩效目标: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蓝天保卫战,生态文明创建、环保宣教、剑湖保护、污染源监测及保障综合办公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2:剑川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28.00万元。
绩效目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抓好环境应急管理,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环境信访举报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做好全县排污单位执法监测。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2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和工作调动新增在职人员2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43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58万元,固定资产375.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9.8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剑川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环发〔2019〕94号)中主要职责,确保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建设项目评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保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蓝天保卫战,生态文明创建、环保宣教、剑湖保护、污染源监测及保障综合办公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建设项目评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州级预算安排剑川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6.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000087130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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