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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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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永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

2.负责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永平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评价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规划执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落实永平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永平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授权,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负责执法监测工作。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2.组织协调开展永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追究。

13.组织开展永平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在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下,开展联动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4.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5.完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和永平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所属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教育股、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股、永平县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我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之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狠抓督察整改,进一步提升环境问题管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未整改完成问题,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督导责任,加强调度对接、跟踪督办,坚决、彻底地按时整改到位,形成督察整改工作闭环,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健全完善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的问题主动发现机制,滚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推动问题整改成效,逐步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

2.打好三场硬仗,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蓝天保优。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任务,对区域内的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使用等污染空气环境的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涉气问题整治。加强加油站及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和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工地、交通道路、渣土运输车辆、大型物料堆场等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加强对农村焚烧草、秸秆、垃圾管控等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二是碧水提质。持续改善断面水质确保稳定达标,针对国考断面全面排查污染源,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负荷,确保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并稳定达标;继续实行主要河库监测点位水质达标月通报制度;实施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试点项目,探索、总结出适宜永平实际的治理模式和方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县城建成区沿河截污管网建设,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全面排查并修复错接漏接管网,努力推动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按照上级部署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加快推进县级备用水源建设。三是土壤安全。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3.加强项目争取,进一步提升环境基础设施。认真研究政策,全力承接好、落实好政策,抓紧谋划实施一批重大生态环境项目。突出抓好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中央生态环保资金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抓好永平县十四五期间转型升级、补短板、打牢生态环境基础、强化支撑的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抓好国家政策支持、发展急需并且又可以近期启动实施、投资者投资积极性高的项目,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加大与省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协调力度,争取中央和省环保资金支持,确保更多项目落地实施。

4.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强化监控异常数据分析研判,精准预警、主动出动,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和污染问题源头发现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动态更新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发布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座谈、宣讲、培训等方式开展帮扶指导和提醒预警,增强正面激励、负面严惩的政策组合拳效果。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重大项目环保前期一对一跟踪服务指导,加强三线一单在资源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的应用,完成现状环评回头看工作,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聚焦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加大生态环保投资,推进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精力完成县级环境监测站认证达标和执法大队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5.聚焦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及重点环节五个重点,强化部门联动,高标准完成生态环境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源头预防治理,持续深化环境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初信初访办结质效,力争环境信访答办满意率100%。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环境信访、维稳、环境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居民集中区、各类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化工、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排查力度,认真查找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1.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2.4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变动,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1.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1.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1.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2.4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变动,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1.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6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4.49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变动,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6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00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3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6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87.7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等支出。

7.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支出。

8.21102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成本性支出。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65.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135人次。

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项目经费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未编报并公开,2024年将项目经费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编报并公开,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永平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永平分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永平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6.00万元。

绩效目标: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有效推进2024年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行政审批、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综合办公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2.永平分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28.00万元。

绩效目标: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活动保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所需经费支出。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转隶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588.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31万元,固定资产450.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0.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家具和用具0万元,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永平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

二、立项依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环发〔20199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行政审批、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行政审批、污染防治、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培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州级预算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资金36.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上级安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并完成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顺利完成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第三部分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900008713009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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