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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34295063X/2024-00013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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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以局党组牵头方式对全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形成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坚持采取每周例会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党课及发放法律法规学习文本等方式,压实学法普法责任。2023年至今,开展法治方面集

中学习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7次,党组会学法13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以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强化学法用法意识,结合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全州生态环境系统通过专题培训、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了学法普法的新高潮,并以此为契机和抓手,深入推进全州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规定

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对上党组会议议题严格审核,由科室、直属单位提出研究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方可上会研究;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同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和结果,并印发会议纪要。聘请云南辉进波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合同签订、信息公开等工作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从立案、调查、审批、执行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处罚程序。2023年至今共召开州级案件审理会议9次,审议案件36件;积极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开展案卷评查14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普法

1、严格环境执法,依法保障民生福祉。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持续加大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3全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1095家次,非现场检查34家次,日常检查监管417家次,检查发现和指导整改问题378个,查处违法案件72件。二是强化洱海流域执法监管,紧盯洱海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在建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涉水排污单位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扎实抓好西洱河四级坝水质达标专项、入湖河流环境问题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2023年累计出动1904人次,检查流域工业企业295家次、污水处理设施204家次、畜禽养殖场所12家次、建设项目57家次,餐饮客栈165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89个,对11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2、健全信访举报处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合理诉求。2023年,全州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1647件,已办结1645件,2件正在办理中,无生态环境信访积案。我局进一步规范“12369”环保平台受理、处理程序,努力提高信访回复质量,对投诉举报多的热点行业和百姓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加大抽查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切实关注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通过及时受理和答复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和意见,有效提升了企业、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

3、大力推进执法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推行“执法+整改+帮扶”工作法。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执法监管和帮扶服务,4042022年以来新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帮扶指导,全面排查梳理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扶企业积极整改环境问题,降低环境违法风险。二是持续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企业免于现场检查,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2023年对正面清单企业进行非现场执法次数共计76次,进行现场执法共计92次,指导帮扶44次。三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帮扶指导”活动,以普法促执法,以帮扶促发展,提高执法效能,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集中培训2次,座谈会5次,向企业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政策解读资料200余份,出动426人次,帮扶走访企业172家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绿色困扰”。四是积极和环境失信企业进行对接,帮助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有效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2023已进行环境失信主体信用修复9,为改善营商环境助力

(四)多措并举,加强法治文化宣传

一是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要求,以“六·”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环保志愿者公益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联合州科技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及碳排放、洱海保护各类宣传页、环保趣味科普小册子约20000份,环保袋10000余个,宣传帽子5000余顶、环保宣传围裙2000余条。二是充分利用大理环保官方微博微信平台、LED显示屏及公共区域、政务公开栏中开设法治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新媒体上开展生态环境“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发布与执法对象密切相关的焦点热点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也提升了群众环保意识,把群众拉到环境监管的大军当中。

三是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作填报操作流程图,指导企业自行填报,对于无法自行填报的企业,一对一帮扶指导填报,按期完成大理州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工作20236月在祥云县举办了送法入企活动,面对面普法和座谈交流,并向26家重点排污单位发放《生态环境守法公开信》、《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清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四是扎实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2023全州共4家单位向公众开放,累计组织线下开放活动32场,参观人次达463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建设还不健全,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方式不够优化、执法能力尚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程序执行不够严密,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存在差距和不足四是工作创新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把“两个维护”贯穿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以坚定有力的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洱海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始终把洱海保护治理作为对习近平总书记绝对忠诚的重要标志,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抓实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拼经济、破困局、开新篇”的要求和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聚焦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大职责、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是最大任务的“双重定位”。深入打好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六个在一线”工作法,全面推进环评审查审批“大会战”助力高质量发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等,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在局党组会议上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会议推动整改、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牵头起草整改情况报告,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局党组成员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思想认识更加清醒、理想信念更加牢固,全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得到解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执法与普法结合,监督与帮扶并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法治意识,把推进建设美丽大理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通过对企业和社会公众“送法上门”、加强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加强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全社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二)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制度不断完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让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进行。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推进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力量,加快补齐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装备不足的短板,提升重点区域、流域执法能力。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装置、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加大在线自动监测等生态环境执法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力度,全面推动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统一着装、证件、车辆标识及执法装备。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组织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在法治框架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要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检验理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在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除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外,均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审查意见,确保重大执法决定下达前无法律后顾之忧不断加强法制审核工作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法制审核能力。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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