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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8747968T/2023-00083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2140号提案的答复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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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大理州委

非常感谢对全州城市建设管理的关心和支持。州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140号《关于充分利用城市灯光秀,推动夜经济繁荣发展的提案已交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协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夜间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大力发展全州夜间经济,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规范有序”原则。各县市充分依托各地特色资源优势,聚焦旅游城市、特色小镇、商业步行街等,坚持以餐饮为主线、文化为灵魂、购物为支撑、旅游来带动、亮化添光彩、政策做保障,完善夜间经济保障体系,挖掘消费新动能,鼓励消费业态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活跃市场,增加就业,提升消费对全州经济的拉动作用的总体要求。力争打造形成浓郁大理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地标商圈,逐步形成以下关城区、大理古城为中心,相关县为补充,业态多元、风貌独特、时尚休闲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打造出国内外知名的“大理之夜”品牌。

一、关于“规范管理,提升品质”的建议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报请州政府印发了《大理州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以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州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全州城市体检工作。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个方面,建立了“56+N”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以县城建成区为组团开展城市体检。扎实查找城市发展中的短板、弱项,提出“城市病”治理的对策建议,准确定位城市更新内容,制定“一组团一策”的更新措施。全州12县市已完成城市体检工作,12县市已编制完成《城市体检评估报告》,12县市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目前,通过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结合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积极推进了城市亮化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夜间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完善模式,培育特色”、“丰富内容,汇聚人气”、“开展活动,增加活力”的建议

目前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不断丰富夜间消费业态。以大理市为例,一是开展夜游主题观光活动。组织串联各旅游景点、人文景观,完善慢行步道,美化景区景点夜景,优化周边消费业态,推动开发西洱河夜间游船项目,完善船舱、船站、沿途服务配套,开设帆船赏月,品茗观光,打造夜晚船游风城系列产品,优化夜景灯光布置,推出富有创意的灯光秀,使其与一河两路照明景观和团山灯光秀、全民健身中心喷泉秀等演艺相得益彰。二是开展夜娱体验活动。结合大理风貌、历史、人文特色,策划组织白剧、花灯、洞经音乐、彝族打歌、歌舞、非遗、红色文化、电影、音乐、健身、体育运动等主题突出的文体活动,策划推出文化创意设计、成果展示等活动,集中打造杨丽萍艺术大剧院、富有大理特色现代时尚的酒吧街,大力引进知名连锁经营机构,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三是开展夜品特色餐饮活动。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小吃,提升地方民族特色菜品质量,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等活动,开展餐饮名店评选,引导品牌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

四是开展夜购时尚消费活动。开展夜间购物消费体验、打折让利等促进消费系列主题活动,引入居民和游客庆祝活动、公园之夜、网红直播带货、演艺促销等多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营造浓厚的夜间购物消费氛围,促进夜间购物消费,带动夜间旅游发展。

三、关于“加强宣传,做好推广”的建议

近期,巨量引擎城市研究院发布《2023年中国城市夜间经济发展报告》,详细解读中国各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现状。城市研究院依托抖音用户在夜间(18:00-次日2:00)时段打卡以及生活服务的消费数据,对全国337个城市的夜间经济活力进行综合评估,推出城市夜间经济繁荣度指数,并评选出2023年中国夜经济繁荣度TOP100城市,大理市入选第三梯队。为最大限度发挥大理的历史文化、美丽山水、自然资源和交通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全州千亿级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以来,大理州已经创建1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和2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为推动全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将发展规划落到实处,促进“夜食、夜购、夜娱、夜展、夜健”等综合夜间消费业态形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配合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一是引导夜间经济规范有序发展,指导夜市管理主体探索制定夜市管理规定管理办法,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二是放宽摆卖管制。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部分路段、街区公共设施进行配套规范充实。经城管部门许可,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店外经营和形象展示推销活动,允许摊贩在指定区域临时占道经营。三是完善夜间经济集聚区及周边动态交通管理水平。制定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在有条件的周边道路设立夜间临时停车路段、出租车候客点、夜间临时停车点等,鼓励周边停车场免收或减收停车费。四是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五是施行包容审慎监管和规范管理。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和商贩诚信守法经营,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关停整改、扣物等简单执法方式。六是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路道、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改造提升等配套设施。

再次感谢对我州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一如往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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