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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应急局

大理州永平县“1·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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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永平县1·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301102124分许,永平县博南镇沙鲁村澜沧江功果桥桥头发生一起4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州、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州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永平县“1·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30110日,云龙县功果桥镇党委政府组织13名工作人员驾乘三辆机动车于同日13时许出发前往检槽乡人民政府,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及乡村振兴学习调研。18时许,调研人员在检槽乡人民政府食堂用餐,1937分许,调研组一行离开检槽乡返回功果桥镇;其中谭某某驾驶云Lxxxxx号皮卡车载李某某、唐某某和杨某某,由检槽乡检槽线、马宁线、石大线、功果桥水电站库区公路向云龙县功果桥镇行驶。2124分许,谭某某所驾车辆行驶至库区公路功果桥东侧右转进入功果桥时,车辆失控撞破该桥南侧护栏后坠入21米深的江畔,造成李某某、唐某某当场死亡,谭某某、杨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及桥梁护栏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及应急救援情况

202301102203分,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云龙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报警称:“202301102129分,我局接到何某某报警说,在功果桥大桥往云龙县城方向,大桥头上有一辆车子冲到桥外面,掉到桥下面了,四个轮子朝上,请出警处理。我所值班人员接警后,已到达现场,是一辆云Lxxxxx号小汽车失控后掉到功果桥下面了,车上人员伤势严重,事故地点属于永平县辖区,请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接报后,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永平县立即成立事故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协调和处置“1·10”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省、州相关部门领导也先后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4名死者已于2023115日前火化安葬。

(三)死者相关情况

1.谭某某:男,汉族,1965 07 08 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功果桥镇汤涧村委会某某号,云Lxxxxx号车驾驶人。

2.杨某某:男,傈僳族,19760801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功果桥镇民主村委会某某号,云Lxxxxx号车乘客,事发时乘座副驾驶。

3.李某某:男,白族,1967 07 22 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功果桥镇旧州村委会某某号,云Lxxxxx号车乘客,事发时乘座左后方。

4.唐某某:男,彝族,1986 02 08 日出生,户籍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功果桥镇功果村委会某某号,云Lxxxxx号车乘客,事发时乘座右后方。

(四)直接财产损失

此次事故造成Lxxxxx小型货车严重受损,功果桥护栏损坏,直接财产损失约6.35万元

二、事故驾驶人、车辆及道路情况

   (一)肇事驾驶人情况

谭某某,男,汉族,57岁,云Lxxxxx号车驾驶人,初次领证日期:20000119日,原持有“A2”类机动车驾驶证,20160311日把“A2”类机动车驾驶证降为“C1”类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20220119日至20820119日。谭某某驾驶证在保山地区汽车驾驶员第四培训站培训,学习培训过程符合驾驶培训规范要求,交通法规考试成绩合格,场地驾驶考试成绩合格,道路驾驶考试成绩80分,考试成绩合格。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驾驶人谭某某近三年无交通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录,根据大理滇西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鉴定意见书〔2023〕毒鉴字第014号鉴定意见,谭某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二)肇事车辆情况

Lxxxxx号车为田野牌轻型栏板货车,该车于201963日登记注册,检验有效期止2023630日,车辆所有人:杨某某,登记住所大理州云龙县功果桥镇民主村委会某某号,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车主杨某某于202311日与功果桥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23年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协议书,合作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肇事当天,功果桥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公务需要,派遣杨某某的云Lxxxxx号车,到云龙县检槽乡。该车状态正常,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云Lxxxxx号车近三年无交通事故记录,近三年有3条交通违法,分别是2020825日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0201225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022913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均已处理。该车核定载客5人,事发时实际载客4人,于2022825日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单号:PDFA22530160140000002621)、2022826日投保了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险单号:V0201CCIC530022081181161741487、安行如意保意外险(安享B款)(保险单号:PEXD22530160140000000825)。经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事发时该车制动系统功能、照明信号装置功能、行驶系统功能正常,车速不低于54公里每小时。

(三)事故路段道路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永平县博南镇沙鲁公路K42+50米(功果桥桥东),功果桥是小湾水电站库区云龙—保山淹没公路改线工程项目,功果桥由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200610月由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邀请专家通过评审,20072月开工建设,由西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功果桥项目经理部承建,2009年通过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2012年通过竣工验收,功果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设计和规范要求,工程全部合格。事发路段为T型交叉路口,云龙大栗树至功果桥道路为双向两车道机非混合道路,有效路面全宽9.3米,南北走向,东侧为山体,南至永平县博南镇沙鲁村,西侧为澜沧江,北至云龙县大栗树乡,路面为干燥水泥路面。路口西侧为功果桥,向西通往云龙县功果桥镇,功果桥路面为双向两车道,路面为干燥水泥路面,机动车道全宽9米;南北两侧为人行道,宽1.25米,人行道上设有高1.6米金属护栏。事故现场北侧500米处有限速30公里每小时标志牌,北侧50米处设置有“平交路口、谨慎驾驶”的警示标志牌,40米处设置有注意落石提示牌,事故地点北侧路面设有振荡减速标志。当天该地区天气晴,事故路段照明路灯损坏,路面无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障碍物。

(四)道路建设管养企业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水电厂,属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20100311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295501471030,负责人詹某某,经营范围:水力发电,营业场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功果桥镇,负责功果桥电站沿江道路永保桥至表村段、功果大桥至左岸冶炼厂段的管养。20200120日,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一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功果桥电站沿江道路养护(2020-2022年)合同,合同总价为3295556.70元,由云南一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功果桥沿江道路及桥梁养护。

三、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一)永平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1.永平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20119日召开了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暨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2022041日下发了《永平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0613日下发了《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20220820日下发了《永平县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2022098日召开了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校园直通车工作部署会议,2022103日下发了《永平县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21010日下发了《永平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20221219日制定下发了《永平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20221230日下发了《永平县“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重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永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县管道路管养,定期对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处理。2022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5个、4座危桥改造,安防项目1个共19条道路,以上项目正在实施建设中。实施2021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松坡至冉家段、盘龙完小公路、十字口村公路、热水塘公路),投入1362879.13元,截至202212月十字口村公路、热水塘公路已完工。实施2022年安防项目1个,共19条路,计划投资449.45万元,2022112日开工建设,截至202212月完成大平坦公路护栏980米,项目长10公里,投入约42万元,完成工程进度为9.4%

3.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违法查处和事故处理工作。2022年以来,下发实施了4个波次的《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暨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方案》2023016日下发了《2023年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023018日下发了《永平县公安机关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第一季度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定期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2022年共排查出州级挂牌督办危险路段1处,县级挂牌督办危险路段10处,并及时报请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治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每天按勤务安排,对辖区路面进行巡逻管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事发当天现场查处交通违法106

4.博南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召开政府办公会议,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下辖村委会签订了《博南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22年度)责任书》,适时开展辖区安全生产检查,20220121日召开博南镇2022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开展“两站两员”培训,并为各村委会装备“两站两员”相关物资。2022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云龙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1.云龙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20117日,与辖区乡镇级县交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2022年云龙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2022073日制定下发了《全县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20930日下发了《全县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21219日制定下发了《云龙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2.云龙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县管道路管养,定期对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处理。2021年二级公路资金补助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3个,总投资833万元,完成2个,剩余1个正在推进。2022年二级公路还贷资金补助农村修复性养护工程3个,总投资288万元,正在推进。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102公里总投资711万元,正在推进。2022年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工程686万元,正在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8座总投资1033万元,已提前实施完成2座,其余正在推进。

3.云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违法查处和事故处理工作。2022年以来,下发实施了4个波次的《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暨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方案》20221230日下发了《全县公安机关岁末年初道路交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2023016日下发了《2023年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0230110日下发了《云龙县公安机关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第一季度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定期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2022年共排查出级挂牌督办危险路段10处,并及时报请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治云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每天按勤务安排,对辖区路面进行巡逻管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事发当天现场查处交通违法64

4.功果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充实五支交通安全专兼职管理队伍,2022年以来先后下发实施了《功果桥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两站两员”建设方案》,《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春节期间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功果桥镇2023年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暨“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方案》、《功果桥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功果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宣传劝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220125日召开了《功果桥镇2022年度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宣传劝导培训工作会议》、20221011日召开了《功果桥镇党员干部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大会》,与辖区村委会签订了《功果桥镇2023年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暨“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责任状》。召开会议对全镇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功果桥镇公务用车驾驶人及公务用租车驾驶人车主进行安全教育。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分析

谭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至事故路段以不低于54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超速行驶(该路段限速30公里每小时),通过交叉路口右转时未按照操作规范选择合理的车速沿右侧转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谭某某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杨某某、唐某某、李某某乘该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之规定,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谭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某、唐某某、李某某无事故责任。

(二)事故性质

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车辆、痕迹、尸体的检验鉴定,以及对事故原因综合分析,该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一)该事故中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驾驶人超速行驶、驾乘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均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二)云龙县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辖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入保障不足,2022年农村公路工程未按要求完成。对辖区乡镇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监督不力,对辖区乡镇存在公务用车不足,租用私车作为公务用车的情况,未加强督促指导,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云龙县功果桥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大理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严禁使用公款长期租用车辆”的规定,且对肇事驾驶人谭绍先及车主杨树何2022年以来未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习。

(四)永平县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辖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入保障不足,2022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任务未按要求完成。

(五)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水电厂对管养的库区道路投入不足,管养道路存在路面损坏,标志标线不齐全,标志设置不规范被遮挡等情况;在20180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后,对功果桥安防设施升级改造未作安排部署。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驾驶人谭某某,系云Lxxxxx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驾车造成4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二)建议州人民政府约谈云龙县人民政府、永平县人民政府,并责令其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建议云龙县人民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对功果桥镇人民政府履职情况进行倒查,并严格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州安委办。

(四)建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水电厂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管养道路的路面维护,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按照道路安防设施新标准对功果桥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七、下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理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车管理,加大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车辆由专人驾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投入保障力度,确保中央及省级拨付的安防工程补助经费不被统筹、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到位,切实保障每年计划实施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及时顺利实施。交通运输、公路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加强对所负责管养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以及事故多发等安全隐患突出的隐患路段,要优先进行整治,对不符合新标准的道路及桥梁,要加大投入,逐步对防护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不断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同时对新建的公路要认真落实安防工程“三同时”要求,不添增量,同步建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

(四)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辖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的研判分析,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酒驾醉驾、超速行驶、无证驾驶、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强化路面管控,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不放松。

(五)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力度。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全行车乘车常识,集中曝光易肇事肇祸违法典型事故案例,构建完善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体系,延伸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警示影响力,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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