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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8747968T/2023-00073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23019号建议的答复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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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越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第2023019号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大理州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您围绕大理州传统民居的资源价值、研究成果、保护成功案例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调研,指出了当前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存在的6方面问题,并立足州情、精准建言了6方面工作建议。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对我们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办理情况

(一)高位组织领导,压茬推进落实。我局立足部门行业工作实际,以全州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利用助力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报请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行业部门为成员的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组,制定下发了《大理州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大理州打造名副其实历史文化名城五年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进行了到2035年中远期以及近期5年的系统性全面性安排,工作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组长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推进各县市、各部门管理制度完善、资源价值挖掘、基础设施配套、加强日常管理、活化利用及宣传等各方面工作落实。

(二)坚持规划引领,抓好督促指导。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发挥好保护规划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推动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中国传统村落(以下简称“四名一传”)规划编制和执行工作,在规划中划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对于包含传统民居在内的各类建筑体量、层高、建材、外立面色彩等风貌元素进行了规定,并遵循“多规合一”的理念,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予以执行。同时,我局报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历史风貌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各级规划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项目供地和规划审批、验收等环节,要及时征求历史文化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确保传统民居保护管理有抓手、有落实另外,我局充分发挥好行业监管职能,将对各县市“四名一传”保护管理情况的督查纳入全州住建领域年度综合督查重点事项,并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机构邀请专家组织全州“四名一传”保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传统民居保护管理有督促、有指导

(三)深入调查挖掘,增强文化自信。制定印发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十四五”期间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申报列级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紧扣大理特色指导各县市扎实开展包含传统民居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调查、研究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传统民居认定、挂牌为历史建筑,明确其功能定位、分门别类制定保护措施和利用方向。“十四五”期间,全州新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9条、中国传统村落32个,为进一步抓好传统民居保护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我局下发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传统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建筑评估认定办法(试行)》,动员全州各县市在历史建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建筑和院落的价值研究、认定保护范围,不断推动符合条件的传统民居得到专门性保护,多方面多角度传承好建筑文化。另外,我局多次邀请省州专家,针对“四名一传”和历史建筑开展列级申报、集中连片保护、活化利用等方面的调研指导,助力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开展。

(四)加强示范创建,拓宽资金渠道。立足行业特点,持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2020年6月,大理州成功申报为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2022年、2023年,剑川县、云龙县分别成功申报为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先后获得省级补助3000万元、2000万元。在此基础上,加大上级补助资金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民族团结示范村、文物保护、非遗传承、特色小镇、文化旅游等项目整合力度,积极撬动社会资本、金融信贷资金投入,并在项目实施当中,将传统民居的修缮加固、活化利用作为重点内容,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拓宽收入渠道,努力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创新活化利用,助推民居经济。以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为抓手,在努力保护好传统民居原址、原状、原物的同时,努力推动活态呈现、发挥经济价值。一批传统民居成功培育发展了马帮菜馆、木雕和黑陶体验馆、白族特色民宿等特色文旅业态,先锋书店等传统民居活化利用典型获得大众普遍好评、成为了网红打卡点,今年以来,依托凤阳邑村、寺登村中传统民居实景拍摄的热播剧《去有风的地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传统民居向住宿、餐饮、文化、休闲、旅游、观光等庭院服务项目的发展方式不断创新,通过永续利用、活态传承,传统民居在人间烟火的浸润中展现其文化内涵和价值。

(六)强化技术支撑,培育人才队伍。我局制定出台了《大理州历史建筑修复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大理州农村建房通用图集》等文件,从技术层面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围内的传统民居所有者、使用者、项目审批者提供了引导。同时,全州共组织认定传统建筑工匠280人,鼓励更多的民间老匠人传业授徒、建强队伍,推动传统建筑工艺技法“薪火相传”分层分类开展全州“四名一传”保护管理及消防安全培训1200余人次解答好基层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困惑和难点问题,提高各级干部思想认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七)广泛宣传推广,完善法治体系。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高度重视推广、宣传工作,央视、新华社、云南网等知名媒体长期以来聚焦大理,发布了一批涉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高质量新闻稿件;目前央视正制作大型纪录片《文脉春秋》,全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入了拍摄计划;积极推荐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参加“乡愁大理·最美乡村”推选活动,指导各县市参加中宣部、住建部、新华社等单位组织的“谁不说俺家乡好”传统村落保护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各民族共同关心、关注传统民居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大理州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州、漾濞县和巍山县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制度优势,大力推进地方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巍山、大理、漾濞3座历史文化名城均制定了地方保护管理条例,以法治手段对名城范围内传统民居保护提出要求;当前正在开展大理州历史文化名村(镇、街区)保护条例、剑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调研工作,已列入州人大向省人大提请的立法调整计划,将尽快开展立法工作,州本级和大理市、巍山县、剑川县级均成立了名城保护管理专设机构,确保“有法可依”“有人专管”。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杨越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的建议》,在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对照您提出的传统民居资本化运作、村集体和企业股权式合作、创新激活传统民居土地价值等真知灼见,我局将进一步发挥好大理州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组办公室职能,切实用好联席会议机制,在下步工作中统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分析研判,结合多规合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工作抓好探索和落实。同时,加快推进各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编制,并继续对接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传统民居、田园风光的风貌管控,建筑保护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今后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二)进一步深入价值研究。依托州人民政府与同济大学即将成立的研究院等合作平台,深入挖掘传统民居的社会、情感价值,积极开展研究和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城乡文旅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掘传统民居经济价值延续和拓展使用功能,不断创新养老、民宿、休闲、餐饮等传统民居活化利用途径推动传统民居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为游客创造享受不同文化、不同风俗、不同环境的“一站式”服务环境,让传统民居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和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形成示范带动效益,实现永续传承。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扶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加大行业扶持力度。针对目前古建筑修缮过程中不只是传统手工艺人缺乏,还包括传统建材如手工砖(瓦)、木料、石灰、彩绘矿物颜料、白棉纸等也逐步消失的现状,我局将积极向州人民政府、省住建厅作好工作汇报。加大传统艺人培训力度的同时,鼓励传统艺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好传统建筑工艺。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因地制宜推动州内古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扶持州内工厂、企业开展手工砖(瓦)、石灰、白棉纸等传统建材的制作。

(四)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加大与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汇报沟通、资金争取力度,力争更多有利于传统民居保护的项目落地大理州。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联合联动,立足大理州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实际,结合全州“四名一传”、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努力谋划全州相关示范项目,通过自上而下的示范设计、推动自下而上的争先晋位,更好激励和发动各县市整合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与州金融办以及各大银行的联合联动,指导各县市用好、用活金融政策,不断拓宽传统民居保护利用的资金渠道。


(五)进一步创新活化利用。加强与农业农村、工信等部门的联合联动,指导各县市进一步探索和丰富活化利用路径,加大全州历史建筑、文物、工业遗产开放力度,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因地制宜推动全州更多符合条件的传统民居成为文旅“打卡地”、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化利用项目,让“老物件”焕发“新活力”、呈现新气象。

(六)进一步加强资源宣传。“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为代表的大理民居建筑保留了白族居住文化演变历程的丰富信息,有极强的艺术创造性,是建筑工程技术的杰出范例,更是传统土地利用与空间组合的典型范例。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和省州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的合作,不断丰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的宣传渠道,持续提升大理州传统民居资源影响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保护传统民居的良好氛围,坚定文化自信。

(七)进一步加强经验推广。在扎实开展传统民居保护利用的过程中,围绕民居保护、活化利用和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入挖掘和总结州级相关行业单位、各县市的工作举措,不断发现传统民居保护利用的新路径,探索总结更多可供借鉴的“大理模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依托住建行业工作简报、党委政府工作信息、相关官方融媒体平台等加强典型经验的宣传,营造全州传统民居保护工作比学赶超、互促共进的良好氛围。

杨越冰代表,再次感谢您对大理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社会各方的关心支持下,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会开展得越来越好,在此,也恳请您今后能够继续对全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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