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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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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大理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2316714。

一、总体情况

(一)成立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分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生态环境监测与法规宣教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制定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考核与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制定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按科室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三)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一是及时在大理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主动公开的内容;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各类关切;三是利用各类展板、公告牌等宣传生态环境相关法规;四是通过举办晚会、与电视台合作等方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

(四)强化政务热线管理。加强12345政务热线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保持24小时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09条,其中,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29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5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5条。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1、环评审批:公开30条;

2、行政处罚:公开12条;

4、饮用水源地监测结果:16条;

5、重点企业监督性环境监测结果:12条;

6、水污染防治州级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两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两件的申请人均为企业,其中一件已向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另一件由于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补充申请材料,所以终止了申请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年内未发生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情况:年内未发生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行政诉讼。

(三)举报投诉情况:年内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部分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责任,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同时,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附件: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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