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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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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构成单位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三)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重要事项、相关口径和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辖区范围内汽车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五)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州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八)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责本行政区域的国防交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交通建设提出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组织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交通保障;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检查、监督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十)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2.大理州地方公路管理处
  3.大理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4.大理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
  其中下属事业单位大理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大理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大理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财务未独立核算,根据州财政局安排部门决算与大理州交通运输局合并编报。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4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局机关2辆,大理州地方公路管理处3辆,大理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1辆。
  (三)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加大投资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
  固定资产投资再创新高。围绕2016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00.29亿元的目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创新融资手段,改进筹资模式,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了快速增长。全年公路水路完成投资111.8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5.6%,创历史最高。
  高速公路建设全面加速。上鹤高速、大攀高速大理段和楚大高速扩容改造项目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95.1亿元,年内完成投资85.3亿元,其中上鹤高速公路建成试通车,累计完成投资57.1亿元;大攀高速公路大理段路基、桥梁、隧道工程分别完成95%、70%、75%,累计完成投资33亿元;楚大高速公路扩容改造项目三段试验段路基、桥梁、隧道工程分别完成25%、10%、12%,年内完成投资5亿元。南景、大漾云、鹤关高速公路顺利开工,进展顺利。
  国道改造升级稳步推进。实施国道214线、国道320线境内段改造工程8个323.95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0.7亿元,年内完成投资12.9亿元。其中剑川214线过境公路11公里建成通车,累计完成投资3.4亿元;国道320线改造工程天申堂至跃进桥段已基本完工,跃进桥至永保桥段累计完成投资2.35亿元,祥云县、大理市和永平县自建段分别完成总目标的60%、39%和83%;上洱一级公路累计完成投资4.4亿元,占总投资的40%,完成年度任务的165%。
  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突破。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全面提速,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60公里,完成投资11.2亿元,较全省提前一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畅。积极实施农村公路交通扶贫工程,认真落实大理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公路实施规划及农村公路脱贫攻坚实施意见,争取州人民政府以奖代补资金1.2亿元,计划三年建设脱贫摘帽自然村公路6000公里,重点解决50户以上自然村和易地扶贫搬迁点通路问题。不断健全“挂包帮”“转走访”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年度脱贫摘帽的祥云、宾川、巍山、洱源的交通扶贫工程支持力度,努力为全州脱贫攻坚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交通保障。
  站场水运建设有新提升。实施华营货运枢纽站及南涧、永平等7个县级客运站和漾濞、巍山、洱源235个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26亿元。小湾库区犀牛、永保桥、鸡街3个码头顺利通过交工验收。金沙江中游库区龙开口上游翻坝、朵美、皮厂3个码头8个停靠点水工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440万元,水运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更加合理。
  前期工作开展扎实高效。编制完成“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县县通高”、农村公路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洱海航运发展等专项规划,科学设定目标任务,从战略层面谋划推进交通建设。突出抓好“县县通高”项目前期工作,宾南、南景、大漾云兰、大巍南、上鹤(二期)工可报告及支撑性文件编制完成,正在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尽早批复。宾鹤、鹤剑兰、剑川县城至沙溪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剑湖和澜沧江功果桥、苗尾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8个码头、28个停靠点工程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实施计划。
  2.以提高服务为目标,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道路水路运输平稳有序。道路运输完成客运量2902万人次,旅客周转量240223万人公里,货运量8698万吨,货物周转量714974万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2%、9.5%、9%、11.5%。水路运输完成客运量390.28万人次,旅客周转量8406.17万人,货运量4.36万吨,货物周转量41.05万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8%、增长11%、减少32%、减少43%。加强运输组织和运力协调,有效应对特殊情况下客流高峰,扎实完成茶花大会等重大活动及春节、国庆、州庆等节假日交通运输保障。
  邮政发展增长势头强劲。累计完成业务收入2.92亿元,同比增长23.2%;累计完成业务总量2.86亿元,同比增长38.16%。全州快递企业完成快递业务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52.31%,直接带动网上零售消费52.8亿元,行业发展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加速推进,一期工程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区域性快递中心建设运营水平不断提高,圆通、中通、汇通、顺丰4个滇西分拨中心落户大理,日均处理快件超过24万件。电商快递融合发展,全州首家“互联网+”电商快递公司成立,形成了具有大理特色的“电商+快递”综合性服务平台。
  国防交通实现深度发展。加快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总投资5513万元的15.68公里部队机动道路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广泛深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不断规范部队摩托化机动交通保障,持续推进交通战备正规化建设,充分满足部队保障需求,改进地方保障实施条件。高效圆满完成24次国防交通保障任务,共保障机动部队装备3万余台、兵员2万余人。
  城乡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农村客运覆盖率稳步提升,乡镇和行政村通班车率分别达100%和92%,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60条、总共开通323条,新增农村客运车辆88辆、总运力达2686辆。扎实推进“互联网+道路运输”,全州二级以上客运站实现联网售票和无线网络全覆盖,集公交乘车、道路停车收费、自行车租用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大理”市民卡得到广泛使用。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网络不断扩大,城乡均等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新能源推广应用有新进展,全州共新购、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40辆和清洁能源出租车100辆。开通12328交通服务热线电话,主动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信息查询、应急救援和投诉举报服务。
  3.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交通运输跨越发展态势良好
  深化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方面在省财政资金、地方债务资金、营业税返还等方面保障交通建设资金需求。全年共争取到中央和省各类专项补助资金20.88亿元(其中农村公路及省道补助资金6.81亿元、高速公路省补资金14.07亿元),有力保障了交通建设;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州级财政安排6300万元作为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安排5000万元用于大永高速和上鹤高速改扩建征地拆迁;另一方面,多元化、多渠道融资。争取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村公路建设给予信贷支持9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99亿元用于置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深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改革。预防性养护、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累计完成投资5499万元,养护大中修项目向水毁恢复、安保工程、危桥改造、改善排水防护等方向倾斜,路况质量不断提高,公路通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立了养护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2016年全州实际配套到位养护资金2740万元,超额完成配套任务。大力开展常态化养护,加强计划管理、桥梁管理、工程管理和统计管理,认真落实路况公示制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比例达100%,各项技术指标明显提升,县、乡、村道经常性养护率分别达到了10%、85%、55%。年度养护大中修工程完成率达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稳中有升,县、乡、村道MQI优良路率分别达到了65%、35%、20%。投入资金421.5万元新增绿化里程511公里,县、乡、村道绿化率分别达到了95%、60%、55%,公路美化取得明显成效。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鹤庆县被授予云南省首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荣誉称号。
  深化道路运输行业改革。出租车行业改革稳步推进。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对实际操作中的运力规模、运价机制、承包费、网约车市场准入条件、市场监管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认真做好实施意见及细则起草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及时排查风险,周密细致推进改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驾驶员培训改革试点推进有力,驾驶员培训模式改革取得新突破,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全面放开,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有力释放驾培市场活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监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对行政抽查事项的依据、主体、人员、对象、内容、方式、频次等内容进行规范,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0项,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执法人员名录和抽查对象名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以法治建设为统领,交通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交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运政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市场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20706人次,查处客货车辆60791辆,查处违章5325起,查扣非法营运车辆315辆;路政部门积极协调交警部门,从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共投入执法人员20145人次,累计检测车辆198.27万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车辆3.7万辆次,卸载货物11.27万吨,超限超载率下降到1.89%,全州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海事部门强化现场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40台次、船艇69艘次,投入海事交通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累计检查船舶200余艘,依法作出5项海事行政处罚;质监部门组织公路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及巡视检查253次,推动项目监督纵深发展,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法治部门建设深入推进。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全面深化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和实施“五五”依法治州规划、“七五”普法规划。狠抓执法形象“五统一”和基层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没有发生错案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强化公路施工标准化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市场监督管理等系统建设。
  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严格落实从业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建设市场监管,打造“品质工程”。完善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机制,将工程质量与企业信誉、市场准入挂钩,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模式,积极开展精细化、标准化施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高速公路方面,成立地方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委员会,对上鹤、大永高速公路开展质量安全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平安工地”考评等20次,排查出隐患问题213个,采取“挂销账”的形式督促指挥部落实整改。对上鹤高速公路路基、桥梁和隧道工程开展中间交工质量检测,并于项目交工验收前开展交工质量检测,为实现年底通车目标奠定基础。农村公路方面,新受理20公里以上的农村公路监督任务18个345公里,先后组织开展日常巡查22次,完成农村公路质量检测项目179个2021公里,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21.5%,较2015年提高2.8个百分点。
  工程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共组织验收20公里以上通村油路项目18个267公里。大力推行农村公路“七公开”,不断规范建设行为,累计公示项目信息1578条。严格项目立项、设计审查、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开工备案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程序,共完成招标项目56个870公里,办理施工许可项目17个373公里。围绕工程建设是否依法合规、招投标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有效、工程建设是否优质安全廉洁、农民工工资是否及时支付等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打造阳光工程。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不断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及时公布企业信誉信息,对履约不良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5.以安全生产为保障,行业安全形势保持整体稳定
  主要安全指标平稳下降。2016年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0起,同比下降16.67%;死亡12人,同比下降7.69%;受伤30人,同比下降14.29%,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水上交通安全、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公路养护继续保持零事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集中治理活动成效显著。组织开展地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平安工地”考核,集中整治“两客一危”企业和车辆、水上交通、关键时段、寄递渠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出各类隐患1099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规定,从源头上整治了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规范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效化解了安全生产一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成功举办了洱海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演练。强化与公安反恐、交管部门的配合,联合组织开展了客运站反恐怖演练,与气象部门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为及时防范和应对险情创造了条件。强化应急处置,在地震以及汛期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开展抢险保通,圆满完成各项应急保障。
  公路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力改造沿线危桥,努力降低农村公路运营安全风险,累计完成危桥改造和安防工程投资5347万元。完善公路交叉口“五小工程”,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累计投入资金292万元,治理隐患交叉路口420个,涉及公路1163公里,促进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6.以“抓干建”为抓手,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夯实
  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局党委领导核心和各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始终把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抓干建”活动,对34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细化到人、实行挂图作战。积极配合完成州委专项巡察,自觉接受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扎紧权力制约监督笼子,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服务窗口人员行为,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着力建设“严”“实”兼修的交通运输干部队伍。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对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材料采购、行政执法和客运线路审批实行重点防控,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廉政风险。
  行业文明创建开创新局面。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精心策划“四好农村路”建设、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大主题宣传,凝聚行业和谐发展的正能量。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支撑保障取得新进展。职业资格、工会、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全民科学素质、保密、档案、老干部、妇女儿童工作主动有为,服务保障更加有力。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收入59532.71万元,支出74455.9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5953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1.40万元,占总收入的2.45%;其他收入58071.31万元,占总收入的97.55%。
  比2015年总收入减少114015.7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交通运输厅在2015年年末预拨2016年上鹤高速的项目资本金1.5亿元;往年由省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及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由省财政直拨州财政,州财政局再下拨到县市财政局;州级部门预算中的项目资金及二级公路本息偿还资金由州财政直接偿还银行。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7445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27万元,占总支出的1.12%;项目支出73618.69万元,占总支出的98.88%。
  比2015年总支出减少88704.44万元,主要原因是往年由省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及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由省财政直拨州财政,州财政局再下拨到县市财政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7.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增长、发放公务员公车补贴及奖励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618.69万元。比2015年减少88867.62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重点公路建设项目—S221线上关至鹤庆,省厅拨入车辆购置税资金8400万元;
  2.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农村公路),省厅拨入车辆购置税资金44029万元;
  3.路网项目预备费项目540万元;
  4.省预算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0万元;
  5.道路客货运站场建设项目资金-大理海东新区汽车客运站1250万元;
  6.公路灾毁抢修保通225万元;
  7.路网项目安保工程及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车辆购置税资金2588万元;
  8.大理至攀枝花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州级补助500万元;
  9.安全生产、治超工作及科技教育等项目有序开展。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1.40万元,比2015年减少3313.5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的项目资金及二级公路本息偿还资金由州财政直接拨付项目使用部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30万元,比2015年减少3257.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4%。比2015年增加163.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增长、发放公务员公车补贴及奖励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33.0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03万元。
  六、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47万元,完成预算的5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完成预算的4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42.4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2.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3辆,二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8.25万元,下降48.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6万元,下降5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5万元,下降31.2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4万元,占81.36%;公务接待费支出3.63万元,占18.6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养护,交通保障等项目的检查、考核、质量检测等相关业务、公路抗灾抢险保通、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等工作以及日常公务用车、会议培训保障用车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3.6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检查考核指导工作、各地、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等汇报联系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接待人次349人。
  
第四部分 重要事项、相关口径和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23万元,比2015年增加19.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车补,因工作需要差旅费也在2015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98万元,印刷费4.95万元,手续费1.36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1.04万元,邮电费6.53万元,物管费5.12万元,差旅费37.63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会议费2.16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劳务费0.51万元,工会经费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6万元(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车补和公务租车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2万元。
  二、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2016年度采购计划金额合计5.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19万元,主要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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