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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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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州人社部门)为大理州人民政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养老、事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国家和省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意见和本州津贴、补贴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贯彻中央和省制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年度实施方案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承办大理州人民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介绍

2015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帮助下,州人社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云南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领会和把握省人社工作会、州委七届七次全会及州“两会”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及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把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和劳动关系调整各个环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立足创新驱动,就业创业形势稳中有进;二是立足五险扩面,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三是立足稳步增长,收入分配制度不断优化;四是立足引培并举,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五是突出机制建设,人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六是突出依法行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七是突出基层基础,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八是突出监督管理,系统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人社部门决算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社会保险局、大理州就业局、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大理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中行政单位1个(州人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州社保局、州就业局、州医保中心),事业单位2个(州劳动人事仲裁院、州人社局信息中心)。大理技师学院单独上报。编制2015年部门决算时,实有人数208人,财政全供养208人(含在职166人和离退休42人),其中:核定小车编制14辆(州人社局9辆、州社保局2辆,州就业局1辆、州医保中心1辆、州人社局信息中心1辆),实有车辆14辆(州人社局9辆、州社保局2辆,州就业局1辆、州医保中心1辆、州人社局信息中心1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总表

3.支出决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未涉及)

8.“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决算总收入3,22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4.05万元,占总收入的90.49%;其他收入306.29万元,占总收入的9.51%。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4.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资等因素导致行政运行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部分)的增加、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04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51万元,占总支出的62.73%;项目支出1,136.24万元,占总支出的37.27%;总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55.08万元,其中: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9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7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09万元(主要是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均较上年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61.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了8.59万。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35.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减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2.51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9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均有一定幅度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2.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9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7.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46%。其它资本性支出18.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6.24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35.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减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6%。与上年对比增加477.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1,676.16万元较上年增加51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57万元较上年减42.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2.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三支一扶”相关工作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助的发放等;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23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4%。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3.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基金的补助1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经费支出。

4.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4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支出;

5.退役士兵安置2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支出;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8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州级以上领导干部医疗费等;

7.住房保障支出1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8.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4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72.42减少4.08万元,具体分析: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3.77万元较上年4万元增支9.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52万元,公务接待减少4.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出国(境)4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13.77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9.77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1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7.16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9.52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业务经办及学习调研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2850人,接待费开支17.41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4.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8.74万元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9.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的增加所致。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州人社部门决算公开格式表样(含三公经费)

2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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