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州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知识产权实施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起草科技和专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担大理州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科技进步与创新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2.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州级科技计划,统筹协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特色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协调推进创新型大理建设的有关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实施州级科研基础建设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及科技资源共享。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政策,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指导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及创新发展工作。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促进以科技惠民为重点的农村和社会发展工作,促进发展中药材现代化种植和精深加工的科技引领和示范。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7.负责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办法。
8.负责州级财政科技经费预决算及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及措施建议,统筹协调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后备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遴选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10.负责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组织协调科技宣传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网站的建设工作。
11.负责大理州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及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申报组织工作。负责全州科技成果、科技评价、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12.负责统筹全州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技机构、科技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3.负责统筹协调全州知识产权工作,主管全州专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和执法行动,负责全州专利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
14.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或调解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15.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州科技成果促进转化中心工作职能职责:积极推进科技政策落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协助科技管理部门履行服务职能;调研、分析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现状和问题,为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和对策;组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大力推介先进实用技术,促进经济与科技的紧密结合;为科技活动单位无偿提供咨询、培训、信息沟通等服务。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贯彻科技机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指示精神。通过深入学习和调研,吃透
上策和下情,积极将大理创新发展工作融入到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之中,积极主动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支持。完成了 “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课题调研和初稿撰写。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大理考察时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工作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局领导带头宣讲,交流学习心得,并邀请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宣讲团成员、州委党校副校长马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加强科技中介组织建设。为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大理州协同创新和技术进步及成果转化,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协调并扶持7个“大院名校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在我州搭建科研平台,为全州科技活动单位提供科技咨询、成果转化等中介服务。
四是创新管理制度,强化州院校科技合作。通过参加长江经济带互联网技术转移转化对接会为机遇,采取部(教育部)市(上海市)省州共建的形式,力争促成中国西部首个“蓝火计划”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落户大理;成功举办2015年沪滇科技合作对接活动,签订合作协议12项,签约项目总金额5.85亿元;以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活动为契机,促进更多科技项目入滇落地大理实施。
五是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激励全社会创新创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运用市场手段优化配置创新资源;通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完善科技奖励评奖办法,激励全社会创新创业激情。发挥政府在创新资源整合及配置中的引导作用,促进有更多的创新资源向大理优势特色产业聚集;发挥企业在创新创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通过重点扶持发展,着力提升大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2.推进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六大工程实施。
一是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实施。围绕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新组织申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6项,支撑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奶业现代化关键技术集成与产业化”生物重大专项4项,云南优质益生菌菌种的选育及高原特色乳制品的产业化开发、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与风味营养奶产业化开发、功能型奶粉产品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优秀种牛繁育及优质冻精推广等项目,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提高奶牛产奶量及健康养殖关键技术引进集成研究与示范,加速我州奶业发展。组织实施科技惠民专项2项,大理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洱海流域信息管理平台环保监管系统研发与应用示范。组织遴选上报州市党政一把手科技示范工程3项: 1万头大体型种猪选育与10万头生猪产业化示范、弥渡县年产10万吨蔬菜深加工产业化开发与示范、锌冶炼硫酸铅渣湿法处理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组织上报争取列入国家和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项目17项。
二是推进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项目,完成对全州4个重点新产品的形式审查工作,其中通过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2个产品:祥云县扬帆塑业完成的“环保型塑料整体水窖”产品;云南远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的“云南山茶花奋勇、粉溢”。
三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是深化产学研结合,大理滇威节能灯具有限公司与浙江师范大学
四是推进科技基础设施与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工作。一是大理市通过“云南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认定,实验区建设周期为3年,实验区建设工作将充分发挥实验区作为科技惠民、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作用,为我州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作出示范和表率。二是认真做好组织发动18家企业和5个团队参加首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以此为契机为下一步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及获得更多科技经费支持打牢基础。三是组织7家企业参加科技部人才中心与省科技厅联合主办的2015中国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集训营(云南生物产业专场)活动,提升科技创业人才融资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工程实施。一是积极推进力帆骏马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紧扣推进创新发展的新形势,认真做好业务指导,积极推进该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有实质性的提升,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督促力帆骏马公司做好相关项目申报。二是通过与华大基因研究院等合作,建立大院名校大理技术转移中心5个、企业研发中心5个。
六是推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引工程实施。创新体制,大力引进省内外高端人才及团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实施《大理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二是在全州已有2个院士工作站和1个专家工作站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引导和优化服务,培育3个院士工作站和5个专家工作站;三是推进上海交大云南(大理)研究院管理创新,发挥上海交大人才优势和大理比较资源优势,促进上海交大优势教学、科研、人才资源与大理创新创业发展工作的紧密结合、促进上海交大科研项目大理化、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及文化传承的本土化;四是引进上海浦东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院在大理大学建立分院,开展科研及技术咨询服务。
3.推进州级机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申报策划。截至10月,共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17项,其中国家级8项、省级109项,申报认定类153项;获得立项支持35项(其中国家级1项),通过认定类44项,共计向上争取资金3220万元。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63项(含科普和知识产权项目),安排州级财政资金502万元。此外,共组织申报科技认定类项目179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1个、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16个、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4个、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1个、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1个、云药之乡认定2个、中药材三项认定6个、农业科技园区1个、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13个、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11个、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7家、云南省科技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31个、云南省科技特派员22人、云南省农村科技辅导员52人,重点新产品认定2个。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2015年州财政安排科技切块项目资金502万元,共63个科技计划项目。其中科学技术普及计划专项安排60万元、知识产权工作专项安排8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科技惠民计划专项安排6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计划专项安排40万元、特色产业培育科技开发计划专项安排55万、科研平台引进计划专项安排80万元、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安排127万元,审定下达院士专家工作站经费及培育经费160万元。
三是稳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截至11月,全州累计申请专利542件,其中发明专利87件,完成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专利申请量目标的107.8%。专利授权44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7件。全州发明专利有效量128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认真组织12县市在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知识产权宣传单、宣传册材料十余种8500余份,展出展板20余块,提供企业政策咨询20余次,法律咨询2次,为群众答疑解惑200余人次。在大理市周边城乡结合部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检查超市、五金店11个,检查商品8000余种,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出动车辆15辆次,查获云南万德福百货有限公司泰安店查获涉案商品10种,西大街一心堂店涉案商品10种,经调查核实,对其中15种进行立案处理,经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责令整改通知。完成州级机关2015年度工作目标。
4.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基层赠送6万元左右的经费及物资(有机肥、动物药、牧草),发放青少年安全知识及农村实用科技知识资料8000多份。以“创新创业,科技惠民”为主题认真组织科技活动周活动,开展了科技小分队下乡,科技座谈会,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科普活动,开放科普教育基地,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基层,科普微信传播行动,省科普讲解巡回大赛等。组织参加省科技厅举办的“云南省首届科普讲解大赛,并获得三等奖。
5.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在国家和省科技奖励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精简数量的形势下,我州科技奖励获奖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平稳增长,保持了近几年来连续荣获云南省科技进步奖的较好水平。8个项目获得云南省2014年度科技进步奖,其中:由大理州环境科学研究所、大理学院等单位参与完成的“富营养化初期湖泊入湖河流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及示范”等3个项目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云南省烟草公司大理州公司、湖南农业大学完成的“大理特色优质烟叶开发”项目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大理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独立完成的“高海拔粳稻新品种‘凤稻21号、凤稻23号’的选育与应用”等3个项目及其他单位参与完成的1个项目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在创新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产学研合作效果明显,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充分体现了大理州鼓励自主创新的激励导向。二是组织完成了大理州2013-2014年度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审定工作,共有27项成果通过审定,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2项、鼓励奖5项。同时,积极组织申报2015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工作。三是组织审查推荐上报4项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均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大理州科技局局机关。
2.事业单位:大理州科技成果促进转化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大理州科技局决算总收入813.8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67.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6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69万元,占总支出的35.83%;项目支出685.46万元,占总支出的64.17%。总支出较上年增加485.84万元,增幅83.43%,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3.63万元,增幅27.96%;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02.21万元,增幅142.00%。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尤其加快了上年结转存量资金的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大理州科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69万元。增加83.63万元,增幅27.96%,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9%,年人均支出7.46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1%,年人均支出0.6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州科技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科技计划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5.46万元。较上年增加402.21万元,增幅142.00%。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尤其加快了上年结转存量资金的使用。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60万元,项目未完成,结转资金10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支出460.91万元,项目未完成,结转资金87.22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项目支出20万元,项目未完成,结转资金10万元。科学普及项目支出38.75万元,项目未完成,结转资金40.25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目支出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科技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较上年增加485.84万元,增幅83.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105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5%。主要用于保障大理州科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州科技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科技计划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交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单位部分)。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科技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8.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6.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为节约经费,一次性购买了11万元加油卡,2015年只开支了少量加油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大理州科技局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大理州科技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争取项目资金、科技项目调研、检查、验收等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4年决算减少6.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为节约经费,一次性购买了11万元加油卡,2015年只开支了少量加油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大理州科技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52人,接待费开支0.6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86万元,主要用于向上争取项目、项目申报、上下工作对接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科技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8万元,较上年增长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的增加,主要包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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