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参与州委、州政府关于全州宗教工作方面文件的起草;组织协调对全州宗教现状、发展动态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3、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政策在大理州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5、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大理州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6、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学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7、指导县(市)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协助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8、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和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开展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
9、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机构与去年相比,没有增加。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决算时,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自定编制4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19人都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和去年相比,在职及退休人员没有增加;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和去年相比,车辆数量没有增加。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9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36万元,占总收入的9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58.97万元,增长9.4﹪。上年结转70.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61.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0.72万元,占总支出的29﹪;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55.13 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购房补贴支出5.6万元、工资调整及2015年增加大理州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等原因增加 。
2、项目支出470.38万元,占总支出的 7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86.6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为增加宗教办学项目经费60万元及大理崇圣寺举办崇圣论坛1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72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55.1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为2015年人员工资调整、购房补贴支出及2015年增加大理州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等原因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470.38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86.69万元,增长 18﹪,具体开支情况为:省补宗教事务费56.48万元,规范清真寺经文学校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费及慰问经费94.1万元,宗教维稳工作经费70万元,宗教团体办公经费85万元,赴印度、尼泊尔交流学习经费2.8万元,宗教办学经费60万元,大理崇圣寺举办崇圣论坛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宗教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94.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75.54万元,增长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7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7﹪。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正常公用经费支出;
2、宗教工作专项及其他宗教事务费支出470.3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8﹪。主要用于完成宗教局特定宗教业务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补助费支出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费支出。
4、购房补贴支出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宗教事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 24.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0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4.1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26.38万元减少2.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4.17万元,减少原因为车辆维修费减少;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对象及陪餐人员,并以工作餐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大理州宗教事务局因公出国(境)1人,经费支出3.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3.98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大理州宗教事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832人,接待费支出6.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各地州宗教事务局、各县市民宗局、宗教界代表人士等产生的费用,公务接待比上年同期减少2.08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5年大理州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下乡等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4.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车辆维修费减少。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大理州宗教事务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指大理州宗教事务局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大理州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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