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大理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和材料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审查、转报、批准和授权颁发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审查、转报职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进行备案。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调查处理重大事故;协助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统计、分析全州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
10、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认定的认证和审核上报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考核、发证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的考核、发证、资格证复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3、组织拟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推动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大理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大理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大理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
15、承办大理州人民政府及省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两个关键,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突出政府部门责任。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五个全覆盖”的要求,突出抓好责任落实。在2014年实现州和12个县市、2区、110个乡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三级五覆盖”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延伸到1144个村委会,村级覆盖率达100%。二是突出企业主体。积极推动全州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2587户企业张贴了“五落实五到位”挂图,覆盖率94%;178户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
2、突出执法监管,强化事故防控。以《大理州2015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为主线,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形成了“责任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实行隐患问题清单化管理,强化跟踪督办,共查出各类隐患问题2603项,督办重大隐患10项。
3、突出整治提升,强化转型升级。全面启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按照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聘请专家对全州418座非煤矿山逐一排查会诊并提出建议,为制定转型升级方案提供参考,目前已排查矿山418座,占应排查数的100%;跟踪督办涉氨制冷企业8条隐患,整改率已达到100%;全州集中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油气管线、城市燃气、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筑等开展了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
4、突出重点防治,强化汛期安全。汛期来临前,根据全州各重点企业水害隐患特点,针对性地开展防治水专项监察。从5月中旬开始对全州重点企业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督促各重点企业认真做好雨季防范工作,督促各级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以及公路和铁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加强巡回检查,及时整治隐患。及时、科学地组织参与了德宏州梁河县光坪锡矿“7•
5、深化巩固成果,强化危化品整治。深化巩固危险化学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专项行动,积极展开在役化工装置设计诊断工作,完成了“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化工工艺和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改造,稳步推进了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切实推动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对全州涉及油气管道安全监管的县市,要求及时协调当地政府和发改等部门,成立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机构,切实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油气管道的综合监管,做好油气管道隐患整治的组织和协调,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突出宣传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月。立足安全监管实际,认真履行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职责,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主题,以宣传综治维稳和安全稳定为重点,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先后举办了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园区、观看警示教育片、约谈提醒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摆放各种安全宣传展版600块,发放宣传传单、书籍、图片、扇子等12万份(张),组织60户企业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在社区街道举办安全主题文艺晚会15场,在工业园区开展职业病防治文艺活动,组织企业观看警示教育片8场,与驾驶员开展谈心活动13场。通过各类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同时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维稳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州安监局成立于2003年7月,属行政单位。2015年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大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收入57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对比:
2014年大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收入41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大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支出59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34万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267.6万元,占总支出的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
2014年大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支出41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42万元,占总支出的62%;项目支出155.79万元,占总支出的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3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74.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人员调入3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267.6万元,比2014年155.79万元,增加了111.81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应急能力建设、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和全州安监系统业务培训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21万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94万元,比2014年增加186.7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和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大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支出59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34万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267.6万元,占总支出的45%。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经费3.7万元,与2014年减少0.1%,主要用于省安委办、省安监局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委办工作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8万元,比2014年减少21%;其中:车辆购置费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3.3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委办工作、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方面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没有组织和安排因公出国(境)。
附件:大理州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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