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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白族文化研院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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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白族文化研究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理州白族文化研究院成立于2001年,是直属于大理州人民政府领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深入调查、收集、整理、研究白族文化,为建设民族文化大州服务,为白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管理协调白族学会、南诏史研究会工作。2015年的主要工作有《大理丛书》剩余各篇的编辑出版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编辑出版了《白族文化研究》(2015)、专著《白族甲马》、《白族概览》,编印了《南诏史论丛》第十三辑《南诏史论丛选辑》等。积极配合白族学会的工作,编印了《白族》4期。还举办了南诏史研究会学术年会、《中国白族通史》编务会、《中国白族通史》编撰研讨培训班,《大理丛书•建筑篇》即将出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2015年部门决算时,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5年度大理州白族文化研究院决算表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白族文化研究院决算总收入368.0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368.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白族文化研究院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2014年决算总收入245.93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1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单位增加了《中国白族通史》编纂项目,职工工资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白族文化研究院决算总支出3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6万元,占总支出的39%;项目支出240.95万元,占总支出的61%。2014年决算总支出329.26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6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增加了《中国白族通史》编纂项目,职工工资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白族文化研究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06万元。2014年白族文化研究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1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又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白族文化研究院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95万元。2014年白族文化研究院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4.6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增加了《中国白族通史》编纂项目。《中国白族通史》项目正在进行当中,2015年《中国白族通史》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组委会、编委会会议、专家咨询、大纲修订、座谈会、方案编制、编委会办公设备购置、聘请2名专家报酬、宣传报到、对外联络、后勤保障及日常办公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白族文化研究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67.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增加了《中国白族通史》编纂项目,职工工资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白族文化研究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如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大理丛书》剩余各篇的编辑出版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编辑出版了《白族文化研究》(2015)、专著《白族甲马》、《白族概览》,编印了《南诏史论丛》第十三辑《南诏史论丛选辑》等。积极配合白族学会的工作,编印了《白族》4期。还举办了南诏史研究会学术年会、《中国白族通史》编务会、《中国白族通史》编撰研讨培训班,《大理丛书•建筑篇》即将出版。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白族文化研究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如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编辑出版了《白族文化研究》(2015)、专著《白族甲马》、《白族概览》,编印了《南诏史论丛》第十三辑《南诏史论丛选辑》等白族文化丛书。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大病补充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的交纳。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白族文化研究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以“厉行节约,严格反对铺张浪费”为指导思想,加大“三公”经费缩减,因而出现“三公”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白族文化研究院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白族文化研究院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万元。运行维护费4.93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白族文化研究院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85人,接待费开支2.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白族文化研究成果编辑出版和学术交流产生的费用。

五、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白研院决算公开表(含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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