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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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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辖区范围内汽车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州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6.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8.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国防交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交通建设提出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组织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交通保障;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检查、监督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10.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紧续建项目扫尾工作。加快剑川过境一级公路、上鹤一级公路一期、上洱一级公路、国道G214线剑川(三河)至洱源(巡检村)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步伐,全面完成2014年农村公路、县乡道改造续建项目和“303地震灾区恢复建设项目。尽快完成小湾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

2.尽快启动新上项目。配合大理总段加快推进G320线南华(天申堂)至弥渡(红岩)公路、G320弥渡(红岩)至漾濞(跃进桥)公路改建项目,抓紧启动上鹤一级公路二期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实施省州县共建农村公路项目1080公里和大理市农村公路项目170公里,实施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乡道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建设凤仪汽车客运站、永平、南涧、剑川、云龙4个县级二级客运站、漾濞苍山西镇客运站、祥云沙龙客运站和416个候车亭、站牌项目。全面推进剑湖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中游库区二期综合建设工程项目。加快洱海船舶修造检验中心建设步伐。全力实施洱海主要码头、渡口的视频装设工程,洱海龙龛渡口至桃源码头主航道二期航标配布工程和龙龛渡口港池前沿档沙埂砌筑工程。

3.加强项目储备论证。积极开展楚大高速扩容改造、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大理至云县段)、G4216成都至丽江高速公路华坪至丽江段大理连接线和祥宾高速公路项目以及剑川至鹤庆、云龙至永平、弥渡至巍山和剑川至北斗(老平甸线)二级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2015年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报批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所有项目年内全部完工。做好华营枢纽站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15年开工建设。积极开展海东客运站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功果桥、苗尾2个库区航运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4.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推进乡镇管养机构建设,强化以奖代补制度。科学合理编制201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及大中修计划,加强2014年大中修项目管理,确保在20153月以前完工。加大2014年路网结构改造项目推进力度,特别加强危桥改造项目质量管理。抓紧2015年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评审工作。做好2016年路网结构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抓好溜索改桥工程,实施8座索改桥建设。抓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努力实现覆盖率达100%。做好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改善提升路容路貌。加强路政管理,实施好大理市、宾川县省级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试点项目和路政管理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综合治理科研项目,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加强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治超监管制度,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提升治超的公信力。

5.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加强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强化合同管理和施工图设计审批。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跟踪审计制五位一体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强BT项目监管,确保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严格招投标程序,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健全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开展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县市成立质量监督站,配齐检测设备、人员,强化业主过程控制。继续推行第三方试验检测,规范试验检测市场,进一步提高质量监管效率。强化监督手段,对重大项目及高等级公路推行施工标准化管理,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落实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净化公路建设市场。

6.加强行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客运、危化品运输、公路工程施工、水上运输、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和危桥改造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企业、车船、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标准,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运输领域重特大事故。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推进道路客运车辆车载视频安装工作,加强项目建设工地安全监管,防止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进一步规范客货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机动车维修市场。加强出租车、公交车市场监管,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规范城乡道路运营管理,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突出水运市场监管,狠抓源头管理、制度落实和现场监管,主体强化船舶签证管理,严禁无牌无证船舶下水运营。强化邮政监管,认真履行调控、监督、服务职能,优化存量,管好增量,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努力提高邮政快递业水平。深化行业改革,稳妥推进中央和省各项改革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实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指导大理市做好出租车市场管理,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7.加强党的建设。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着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做好行业信访工作,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问题。深入实施人才强交战略,全面加强交通各层次技术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和文明执法活动,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加强行业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深化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保持交通运输行业清正、清廉、清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2.大理州地方海事局

3.大理州地方公路管理处

4.大理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5.大理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

其中下属事业单位大理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大理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大理州大理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处财务未独立核算,根据州财政局安排部门决算与大理州交通运输局合并编报。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决算总收入17444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9.07万元,占总收入的3.03%;其他收入169165.92万元,占总收入的96.9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6294.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加大重点公路建设投资力度,省交通运输厅在年末预拨2016年上鹤高速的项目资本金1.5亿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6447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29万元,占总支出的0.61%;项目支出163475.61万元,占总支出的99.39%;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06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在2015年增加了基本工资、自治州津贴; 项目支出上中央加大重点公路建设投资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在2015年增加了基本工资、自治州津贴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475.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63.37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为了稳步推进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中央加大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重点公路建设项目—S221线上关至鹤庆,省厅拨入车辆购置税资金31358万元,项目资本金28400万元,合计59758万元;

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厅拨入车辆购置税资金78872万元;

3.农村公路养护省补资金5742.09万元(含上年结余239.09万元);

4.客货运站(场)建设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4300万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大理华营货运枢纽站3500万元,

5.公路灾毁抢修保通1398万元,其中,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253万元;

6.安保工程及危桥改造车辆购置税资金3634万元;

7.澜沧江小湾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万元190.71万元,其中省航务局补助66.82万元,州财政补助50万元(由州交通运输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度拨付大理州地方海事局);

8.洱海搜救船建造38.65万元;

9.农村老旧渡船更新改造240.5万元(由州交通运输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度拨付大理州地方海事局);

10.路网改造项目275万元;

11.公路还贷2337万元,其中祥宾、关巍公路贷款本息偿还209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2014年转贷资金2015年利息246万元;

12.航道维护、安全生产、治超工作及科技教育等项目有序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1%。与上年对比减少11770.06,主要原因是2014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含五条二级公路偿债资金8130万元,平甸公路缺口资金496万元,2013年度全州农村油路州级以奖代补资金3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7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支出888.97万元,公用支出107.29万元,项目支出4276.9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5.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9.18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3.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养护等项目的检查、考核、质量检测等相关业务、公路抗灾抢险保通、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州内各个码头渡口安全监管、船舶检验等工作以及日常公务用车、会议培训保障用车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776人,接待费开支6.6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6.6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检查考核指导工作、各地、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等汇报联系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交通运输部门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项目增多,相关的检查、考核工作量大,2015年差旅费、办公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及公务接待费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含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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