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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X530000201807040023)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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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 来源: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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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X530000201807040023)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74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X530000201807040023)后,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督字〔201821号)要求,转大理市办理。大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大理市城管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反映内容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反映:“大理市政府不作为,大理三峰垃圾发电厂飞灰处理项目久拖不决。本应在2013年就要处理的项目,至今未有结果,导致至今每年有上万吨飞灰违规运送到大风坝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20115月,大理市人民政府(甲方)与大理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大理市生活垃圾处理BOT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第四十条40.2E点“灰渣的运输及处理”条款中约定:大理市政府负责灰渣填埋场的建设,同时大理三峰公司在焚烧厂内建设飞灰固化设施,飞灰达标固化。炉渣和固化后的飞灰经检验合格,符合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标准后,由大理三峰公司负责组织运输至填埋场填埋。随后,因洱海流域空间管控要求,洱海流域内不能建设飞灰填埋场,导致项目未能实施。为解决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问题,2014年经大理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暂将三峰公司发电厂经水泥固化处理后的飞灰就近就便运送至大风坝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处理,待新建飞灰填埋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飞灰运送至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为尽快启动飞灰填埋场建设工作,20183月,大理州政府成立了大理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项目初步选址宾川县大营镇排营村委会杨柳村(洱海流域外),并已拨付宾川县杨柳村征地工作经费30万元。目前,已完成飞灰填埋场选址及地形测量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正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相关前期工作协调统筹力度,积极推动飞灰填埋场的建设。二是由大理市城管局做好对三峰公司飞灰进入填埋场填埋的监管工作,确保飞灰达标固化,规范处置。

四、整改类型

该举报件整改类型为长期整改,责任单位:大理市城管局,责任人:严亚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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