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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D530000201807040019)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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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1日
  • 来源: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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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D530000201807040019)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74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D530000201807040019)后,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督字〔201821号)要求,转漾濞县办理。漾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及顺濞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实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反映内容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反映:“大理州漾濞县顺濞镇顺濞村委会第五组,跃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厂),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88户居民受灾、28户的房屋、农作物收到严重损失,排放的二氧化硫,污染空气;粉尘、噪音扰民严重。”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漾濞跃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漾濞县顺濞镇320国道旁,该公司建有年产4万吨、8万吨硫酸生产线各1条,硫酸镁生产线1条,硫酸生产线配套的余热发电项目1个。

(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4万吨硫酸生产线2018125日起停产检修, 8万吨硫酸生产线201828日起停产检修,配套的硫酸镁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同期停产。

(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没有“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的现象。经漾濞县相关部门对周边农户进行走访,有11户农户瓦片存在剥落现象,未发现农作物大面积受害、枯死现象。由于公司停产时间将近半年,现无证据证明瓦片剥落与公司生产有关。

(四)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物为二氧化硫和硫酸雾,企业每年均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从20152月开始,企业进行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于20173月向云南省环保厅申请评估,20178月通过了云南省环保厅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评估及验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该公司烟气量、二氧化硫、硫酸雾排放总量均能达到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根据监测报告显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未超标。原料堆放场有部分生产原料及硫酸渣堆放,公司已对原料及硫酸渣进行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企业在检修及设备更新完成后、恢复生产前必须向当地乡镇政府、漾濞县相关部门报送复产报告,乡镇政府及县级各部门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未通过检查以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二是严格对照环评及相关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控制扬尘,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三是漾濞县相关部门继续严格要求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各项举措,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整改类型

该举报件整改类型为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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