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X530000201807040022)后,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督字〔2018〕21号)要求,转州住建局办理。州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督促涉及县市对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对县市核查工作进行了现场督促指导。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反映内容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反映:“大理州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隐患:1.洱源县军马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出,可能会最终流入并污染洱海。2.漾濞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出,直接流入污染漾江。3.巍山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出,直接流入污染红河源头。4.祥云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出,直接污染宾川县农田。5.大理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出,流入金星河后再进入洱海西洱河,之后流入澜沧江。”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洱源县军马场垃圾渗滤液渗出,可能会最终流入并污染洱海”的问题。
1.基本情况。洱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右所镇松曲村委会境内,距离县城40千米,库容59.6万立方米,平均日处理规模85吨,使用年限为14年,2011年6月9日开工建设,于2014年7月投入使用。2014年通过省级无害化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Ⅱ级,2015年12月1日起委托广西华都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运营。
2.核实情况。接到举报问题后,洱源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县住建局、环保局、纪委监委、右所镇等部门组成的核查组,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洱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地属金沙江流域,与洱海不属同一流域,区域内无金沙江干、支流水系穿过,举报问题中“渗滤液流入并污染洱海”的描述不属实。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和运营,经现场核查,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渗滤液渗漏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举报“漾濞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出,直接流入污染漾江”的问题。
1.基本情况。漾濞县城垃圾处理场位于距县城约3.5公里的马把腊山间沟谷地段,项目占地面积7.7公顷,总库容为49.47万立方米,设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规模为60吨/天,设计使用年限为18年。配套建设的渗滤液处理站采用MBR+NF+RO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0吨/天。
2.核实情况。接到举报问题后,漾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苍山西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赶赴现场实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在对渗滤液调节池挡墙下方箐沟水体检查时,发现水体呈黄色且水体有异常现象,未确定黄色水体是否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渗出。经后续调查核实,漾濞县相关部门再次进行实地核查及对采样水体进行检测。根据实地核查和水样检验结果表明,漾濞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正常,渗滤液调节池无裂痕、滑坡现象发生,池内渗滤液水位无下降,不存在渗漏情况。坝下水体异常主要原因是近期雨量较大,周边落叶层厚实,腐叶经雨水冲刷汇集到坝底形成。举报情况不属实。
(三)关于举报“巍山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出,直接流入污染红河源头”的问题。
1.基本情况。巍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庙街镇营盘村委会干海子以北山谷,距县城11.8公里,占地10公顷,设计库容75万立方米,日处理能力110吨,主要用于填埋庙街、大仓、永建、南诏镇4个坝区建制镇生活垃圾。2009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建设完成。2013年通过省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无害化等级为Ⅰ级。2013年9月起由委托广西华都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建成渗滤液处理站,2012年7月投入运行,设计日处理规模50吨,渗滤液调节池库容为7000立方米。
2.核实情况。接到举报问题后,巍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工作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经调查核实,巍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等台账资料完善,根据监测井水质取样和现场检查情况看,填埋场和渗滤液调节池不存在渗滤液渗漏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四)关于举报“祥云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出,直接污染宾川农田”的问题。
1.基本情况。祥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距县城17公里的芋头箐,库容106.8万立方米,于2008年3月开工建设。2009年10月投入运行。2015年12月发生过渗滤液渗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对渗滤液渗漏情况进行了妥善处置,后续已无渗滤液渗漏情况。处置工作完成后,委托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垃圾填埋场进行现状调查评估工作,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监测。委托昆明市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对下游宾川县乔甸镇土官村箐水库水质进行检测,经水质检测已达到Ⅲ类标准。同时在垃圾填埋场东北角建成一座渗滤液处理站,采用MBR生物膜+反渗透分离技术处理工艺,对渗滤液进行达标处理,进一步提升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置能力。
2.核实情况。接到本次举报问题后,祥云县再次对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核实,县城垃圾填埋场已全面停止使用,渗滤液处理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稳定,监测数据正常,不存在渗滤液渗漏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五)关于举报“大理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出,流入金星河后再进入西洱河,之后流入澜沧江”的问题
1.基本情况。大理市大风坝垃圾处理场从2003年7月开始运营,规划使用年限19年,实际从2003年至2012年运行9年后,基本已达到库容量,2012年12月大理第二(海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营后,大风坝垃圾处理场停止接受垃圾,只作为大理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场。大风坝垃圾填埋场建有渗滤液处理站1座,日处理规模200吨,2016年1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该渗滤液处理站运行情况由省州环保部门在线进行监测,渗滤液处理后达标出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大渔田污水处理厂。
2.核实情况。接到举报问题后,大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城管和环保部门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大风坝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转正常,不存在渗滤液渗漏的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步工作中,洱源、漾濞、巍山、祥云、大理等县市将进一步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规范正常运行。同时,州级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县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把环境污染隐患防范控制于未然。
三、整改类型
该举报件整改类型为立行立改。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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